59.6%的人不满电视购物 18%的人不满网络购物

    |     2015年7月13日   |   会议会展   |     评论已关闭   |    2751

||2010-07-14

打个电话、点点鼠标就能购物,省心又省力。电视、网络购物惠及百姓,但一旦发生消费投诉,解决起来很麻烦,加强对其监管的呼声日高。

昨天,记者从市消协获悉,省消保委发布电视、网络购物满意度调查结果。对省内各地981名消费者进行的调查显示,59.6%的消费者对电视购物不满;18%的消费者对网络购物不满。消费者对电视、网络购物的不信任感令人担忧。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这两类消费的侵权事实发生后,只有15%的消费者选择到消保委、工商等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还有24.8%的消费者竟不知道找谁投诉。

电视购物:

高度警惕不正常低价

某电视购物广告声称,一款家庭影视娱乐产品不需要电脑,不需要下载,不需要光盘,不需要拷贝,就可以轻松免费看大片。平湖市新埭镇的陆先生就订购了一套,但机器到家后不能正常使用。这时订购员才据实回答:“我们只说不需要电脑,但没说不需要装宽带。”

今年5月,秀洲区消协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当心电视购物的“虚情假意”。

近年来,电视购物成为一种消费新途径。大到家电器材,小到食品、日用品,应有尽有。秀洲区消协有关人员认为,这种“无商铺”型的经营模式尚处于发展初期,电视购物广告无法保证宣传的真实性。

从实际受理的消费投诉来看,电视购物维权难,难就难在退货难、换货难、维修难。面对维权过程长、解决问题慢、维权成本高,消费者往往望而却步,不肯为了几元到几百元的货物大费周折。

但是,面对愈演愈烈的电视购物,消协提醒:对不正常的低价和神乎其神的“特别性能”吹嘘,要高度警惕。

除了消协一次次提醒,调查发现,消费者更希望了解:是谁对电视购物广告的发布主体进行监管?谁来对广告载体进行及时审查?如何监管才能降低购物风险?

网络购物:

实名制下,监管起步

省消保委调查统计,六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经常通过电视、网络购物。所购物品中,以服装箱包、数码产品和化妆品最为热门。以通过网络购买服装箱包为例,52%的消费者是淘宝网的“亲”(淘宝网店主对顾客的昵称)。

调查也发现,消费纠纷出现后,经营者在3天内能解决问题的,不足一成;在一周内解决的,占22.9%。

市消协总结了网购投诉的几大“罪状”: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送货不及时,款到货缺,“三包”责任难落实,售后服务无保障,网店店主伪造电子营业执照、虚构经营地址、诈骗消费者钱财等。

市消协秘书长金建德说,从嘉兴的情况看,网购消费投诉多发生在外地,遵从属地管理原则,消费者需要进行异地投诉,但异地投诉有许多问题,例如找不到卖家,造成投诉主体不明;网购无消费凭证,消费维权难;投诉成本高昂。

好在7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监管,在网店实名制下,网络购物的监管已经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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