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社会和谐 火车票“绑定”乘车人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85

||2006-02-06


  经济和交通的发展历程与差距是一个大的社会背景,电信起动得早,措施也早。所以当大量民工拿着移动电话随时和家里通报“购票”、“候车”进程时,充分体现了行业差异。


  我不是铁路员工,但也经常乘坐火车,特别是曾经频繁地到火车站接送客人。还在铁路杂志上发表过“计算机售票和实名制”的文章,提出过实施方案,也曾专门调查过“倒票”现象。自己排队购票、托路内人士定票、开车前等退票,买票贩的票(接待会议代表离京,不得已而为),联系到包乘车队再送人直接进站见车长、上餐车、坐邮政车厢(附带执行任务)。所有能够用到的乘火车出行的手段我几乎都领教过,也算对“火车票”有点发言权。


  监管领先


  对于火车票问题,应当做到监管与技术支持并举、服务和协同并列、法制和道德并重。首先要改变单纯的运输服务观念,要看成是社会转型的一场格斗,是信息化的对抗和跨越,也是经济和思想的对抗。


  监管的立场不只是铁路运输,而要从城乡关系,从社会和谐的大角度来看。我们见到的大量有关“火车票”问题的报道是表层的,是描写警察和“票贩子”的斗智斗勇,描写的只是民工、学生回家的艰辛。然而,按照所谓在“民工潮”持续期间,“运能和运力”的矛盾还要持续10年的看法,“倒卖”与打击的对抗也要长期存在。“倒票”之存在,不仅是运输条件和环境,而是行业的社会责任和技术措施没有跟上。应该说,政府没有不能解决的事,印度从英占时期“实名购票”,至今没有倒卖火车票现象;中国民航在实名制之后,也没有人倒票。


  监管铁路运输的主力自然不应该是警方和法院,也并非是逢年过节的被动的突击招数就可以奏效的。何况,经过20年的“对抗”,倒票群落已经今非昔比,成为财大气粗的专业“队伍”。在社会矛头直指铁路内部之时,解决问题的出路首先是成立“铁监会”,第二是应用信息技术,以网络整合资源全面拦截,对抗倒票的流程切段合成进击。倒票现象和“小广告”一样,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化对抗”,通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深圳防范已成功)。


  铁监会与其他国家监管行为不同的是,不仅是保护“国有资产”,而且要防范外界在运输经营末端的非法“增值”。在没有国家监管之时,铁路主管部门的压力自然是在自身的安全和效益增长。以售票来说,铁路部门首要的重点是车票本身的财务监管和防伪,是从乘客上车到出站的全面安全和收益。历来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自然不会把从售票口之外到进站的这一“流程”作为重点。而这个区间,正好是“倒票”牟利的活跃时机。因而,在现有体制的模式下,“倒票”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制止。


  从电信的政企分开,到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运营商的监管,特别是对“短信息”、“声讯”以致“手机实名制”的出现,都可以看到是监管机制变化的结果。因而,我们要大力推动铁路监管机制的变化,要将 “运能和运力”的矛盾和“经营与监管” 链接到一起,并力图同步解决。监管的实质是规则的制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然后才是全行业的执行。


  技术支持


  所谓技术支持,并非是传统概念,火车票的几十种防伪措施,也难于防范“倒票”。技术支持的出发点应当在全局和协同,而非在一张车票本身。技术支持就是网络支持,就是协同管理。从这个思路出发,制止“倒票”就不再是人盯人的辛辛苦苦抓“现行”,当“落网”概率与倒卖“利润”相比,让票贩觉得值得冒险,才形成了今天的浩浩荡荡的“倒票”大军。


  新的思路是:以人为本,协调作业,在二代身份证的支持下,将火车票和乘车人“绑定”。


  让票贩子在车票的流动链中,一是进入难,二是转手难,三是追究责任容易。在这种态势下,倒票的“渠道”将一举切断。从另一个角度看,售票和乘车形成连锁服务链,不会形成打击力度大时,倒票暂停,警察撤离后卷土重来的局面。


  可以选择的几种思路是:


  一是扩大销售网点和渠道,使票贩“进入难”。让众多旅客能够通过网络(包括电话订票)和代售点及时预订、购买到车票。目前的售票格局,有利于在局部让票贩垄断窗口,特别是在部分车站热点售票处和“代理点”已被票贩团伙把持。扩大销售面后,票贩难于阻挡汪洋大海一般的乘客购票。目前,铁路通过窗口售票的比例远小于民航,就是出于“销售考核指标”。为了车站的直接利益,而牵动大量警力,甚至影响城乡关系,对全社会是得不偿失。扩大代销队伍,还有利于减少铁路直属售票队伍,把铁路直接对乘客的服务,调整为组织和监管售票网络,应该是新形势下的一种变革。目前,铁路要求售票额度逐年增长的政策,无助于抑制车票流失。


  二是切断倒票出手的渠道,使票贩“退出难”。杜绝乘客选择“二手票”,其招数是反其道而行之,降低车票的外在质量。一句话,就是让车票成为简单凭证,任何打印机都能够制造,使任何人都不敢购买别人的车票。当旅客只敢于相信自己直接在购票窗口时,倒票的渠道自然被切断,或者说使其效率和利益大大降低,全面改变了倒票的成本和利益比。


  三是实名制,追查容易,让票贩“浮出水面”。将车票与身份证捆绑,同步检查;这样,所有车票都是记名销售,购票人拿不出证件就难于“切入”,票贩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购票,阻止了“来源”;使用假身份证就不仅是倒票的经济问题,而要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考虑使用刷卡售票上车的方式,无乘车标志的“车票卡”将使倒卖变为困难(香港的深九线就是刷卡上车,在国内系统要更复杂一些,也是可以做到的)。


  四是加大网络监管,车票附加购票密码。和银行类似,在没有二代证刷卡认证时,可以让乘客购票时在柜台输入“密码”,在进站时验证,以制止“倒票”和“假票”。在口说无凭的传统文化中,倒票人口述的密码根本不敢让人相信,财路就此切断。


  五是捆绑式销售,将邮局汇款和车票捆绑。当民工将大于千元的一年所得通过邮局汇到目的地时,也可以同时在邮局购买到回家的往返车票,其汇款收据的正面就是火车票,下车后在车站邮局就可以取到现金。如此,既是服务又是保护还是约束,在这个完整的服务链中,票贩子还会有机可乘吗?这种措施,防止了民工在车上被盗,偷到汇款收据的贼,也不敢去取款。如有丢失,下车之前网络已经将报失数据送到邮政网络。我们的网络应用达到这种水平,票贩子还能够和国家、和政府、和网络对抗吗?做不到“天下无贼”,也能够实现“车上无贼”、“天下无倒”。


  六是建立信用网络,对于倒票人、购二手票的人分别建立“信用档案”,今后在就业、租房、贷款、经商等等都将考核其“信用”,以此切断躲在二线调控的票贩的雇佣队伍。当然,对于为首的票贩将视同“黑道”依法惩处,那就不仅仅是信用问题。


  社会经济利益的对抗


  倒票是一种“经济对抗”,问题在于这是一种针对于弱势群体的盘剥,可是这种现象发展起来就会内引外联,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倒票对铁路、对社会产生的问题,要作为一个课题研究,阻止和打击“倒票”,是保持社会和谐的一个重大任务。


  因而,在监管体制和技术措施中,就不再只是采用传统社会中的被动的“人盯人”的捉拿,使铁路和警方始终陷于被动状态。要改为主动出击和重点设防,这是“信息对抗”新思维的战略要点,也是数字城市和信息跨越的重要内容。


  至少,从当前可以开始在火车行进中开展有奖调查,通过旅客提供信息,建立“倒票数据库”。登记出票来源,分析“二手车票”的来路和原因。为制止邮票倒流的现象,国家邮政局进行了多年工作,依靠信息技术取得了一定成功。铁路同样可以将行进的列车变为反“倒票”的课堂,让倒票的渠道逐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当北京的“倒票”大军已达万人规模之时,难道我们还不应该认真对待这种现象吗?如果警方不得不从外地调用新面孔来执法之时,为何不仿试用一下信息化的作用呢?


  在经济转轨之时,依据公民的原籍建立信用数据库,并且全国联网。将倒票、小广告、制假、非法短信息等统一联网,便于在经商、住房租赁、就业、升学、贷款、租车、保险、驾车、出境等等领域查询之时,社会秩序将逐步好转。当守法公民增多之时,警方和法院才能够集中力量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社会终将提升“和谐”的水准。希望铁路能够首当其冲,做出贡献。


  附属资料:


    1. 铁路部门现行销售体系,是以自己售票为主,代理人分销渠道辅助,有利于票贩掌握票源(大部分车票不从窗口出售,无售票直接记录)。应增加销售网点,提前预售天数至7——15天,实行24小时售票,分散车站售票处的压力。民航现有机票销售电脑终端超过10万台,代理人分销了80%以上的机票,而机场购票的旅客数量不足5%。


    2. 提倡电子客票,降低车票印刷质量,将订票和“出票”分离(以杜绝内部参与倒票)。检票口安装连网电脑终端,用以核对车票、密码、身份证明、电脑售票记录。列车上配备“手持电脑”核查假票、重号票辨明真伪。


    3. 改变现行检票模式,将检票口前移至车站入口或站前广场,隔离票贩、购票和上车旅客,打击假票和二手票。参照民航,将铁路的单口、双口检票进站更改为二次检票登车,先核查假票(二手票),然后按车次分流,通过显示屏调控,可以提高候车室和检票口利用率(现有检票口大部分时间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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