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优惠政策

    |     2015年7月13日   |   会员服务   |     评论已关闭   |    2447

客户世界|宿迁软件园 |2012-02-20

一、用房

1、办公用房。5年内根据企业需求零租金配套办公用房。

2、生活用房。2年内提供廉租公寓。

二、税收

3、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前五年奖励32%,后五年奖励16%;企业营业税前三年奖励80%,后三年奖励40%;企业增值税前三年奖励20%,后三年奖励10%。

4、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落户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享受原母公司同等待遇,有效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

5、经认定的总部经济项目,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奖励32%,后三年奖励16%;企业营业税前三年奖励80%,后三年奖励40%;企业增值税前三年奖励20%,后三年奖励10%。

三、补贴(补助)

6、企业通过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认证补贴;通过CC-CMM一级、二级认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认证补贴;通过PCMM、ISO20000、ISO27001/BS7799、SAS70等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认证不超过10万元奖励。

7、企业参与软件公共测试、研发支撑、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平台建设,并纳入宿迁软件和服务外包服务平台体系的,按其当年实际投入给予30%以内的补助。

8、对企业通讯专线费用给予30%补贴,优惠期为三年,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9、企业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国际招商推介会、专业展会及国内大规模洽谈活动的,适当给予摊位费、国际航班费用补贴。

10、企业建设、生产、经营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按贷款当年发生利息(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奖励

11、对引进的国际100强、国内50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市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已取得一定效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50人(含50人)至100人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100人(含100人)至200人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40万元奖励;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200人(含200人)至300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80万元奖励;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达到300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和120万元奖励。

12、对主营业务收入上规模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奖励。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13、对取得省双软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取得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14、对取得中国驰名商标产品或名牌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每个商标或品牌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15、鼓励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按企业新增出口额给予奖励,标准为当年度出口额比上年度每新增1美元奖励人民币0.15元。

五、人才

16、经认定的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学员培训合格并与本地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1000元/人补贴。

17、在我区软件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经认定,可享受省级服务外包培训基地政策,即学员培训合格并与我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3000元/人、4000元/人、5000元/人补贴。

18、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予以补助。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可分别补助4万元、6万元和8万元,具有副高、正高职称的,最高可分别补助6万元、8万元。申请补助的人才,须到所在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在引进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

19、根据引进的人才项目评审情况,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创新领军人才给予50-150万元的创新启动资金。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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