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新18号文” 软件服务企业受益
||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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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国内软件行业迎来了一项利好的政策文件:2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新18号文”),让软件企业倍感兴奋的是,新文件对软件企业税务优惠的覆盖面远大于旧文件,尤其是以往按照旧文件不能获得税务优惠的软件服务企业这次也能获得较大的税务优惠,有软件服务企业认证新文件的颁布将推动我国软件服务业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趋势。用友旗下畅捷通软件有限公司总裁兼CEO曾志勇向记者分析:与旧18号文相比,新18号文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强化:一是免征营业税,旧18号文是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覆盖范围较小;而且增值税优惠是针对企业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很多从事软件服务的企业很难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新18号文则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覆盖范围更大。二是新18号文首次鼓励企业、政府实施外包,对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按照“新18号文”规定,软件企业增值税部分按17%征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此外,“新18号文”还首次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曾志勇认为,与以前相比,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更大,让软件企业有更多资金来开拓业务;同时,对于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中小企业来说,国家减免税为企业节省的资金可以用于信息化投入。
“新18号文”的颁布无疑将有利于专注软件服务的企业发展,事实上,一些软件企业也正在全面转型中。据曾志勇介绍,今年畅捷通发布了中文标识“畅捷通”与灰色英文标识“Chanjet”组合的全新品牌形象,逐渐从传统的管理软件提供商向全新的服务型厂商转型,其中“云加端”的发展战略表明畅捷通的服务渠道是通过互联网延伸到用户端,而不像传统软件企业那样只专注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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