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被指涉嫌虚假宣传 工信部拟修改三包条例
||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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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前日披露了“苹果iPad不遵守中国三包规定”,在业界及消费者中引起较大反响,苹果公司声称“iPad不是电脑”的理由也遭到消费者抨击。有消委会人士说,由于现行国家三包制定时间较早,现在电子科技产品日新月异,给了某些厂家可乘之机。
消费者:“不是电脑”是托辞
苹果此举也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工信部质量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工信部技术实验室已对苹果等一些IT厂商进行关注,最新的国家三包也已经开始起草制定。
本报前日独家披露,最近热销的苹果iPad,被发现产品未按中国有关三包规定执行,两年的三包期限缩水为一年,苹果给的理由是因为iPad不属于电脑(平板电脑或便携式电脑)。
既然iPad不是电脑,又是什么产品呢?苹果中国公司有关人员回避本报记者的询问,称iPad就是iPad。
虽然苹果公司人员一直强调“售后服务会遵守当地法律”,但记者从国美和苏宁等处了解到,苹果iPad一直拒绝给予用户两年主件保修期限。
苹果“不是电脑,拒保两年”的理由也遭到消费者抨击。在IT网站小熊在线上,有消费者说,苹果卖的时候说是电脑,等到售后服务时却说不是电脑。iPad与上网本尺寸差不多,也提供外接键盘,怎么就不算电脑?也有消费者说,既然产品不是电脑,为何标识为便携式电脑呢?至少应构成虚假宣传。
还有人说,为何苹果的Macbook、iMac等毫无争议的电脑产品,却同样没有执行“主要部件两年保修”的三包规定呢?
工信部 计划改三包“堵漏”
苹果iPad打擦边球之举也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昨日,工信部质量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国家三包是强制法规,由工信部等部门制定,国家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执行。如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联系消费者协会或工商局投诉。
他透露,工信部技术实验室已开始关注苹果等一些IT厂商。质量处会加速制定新国家三包的相关条例,让国内消费者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随着个人电脑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品种越来越多,“老”国家三包规定显得有些落伍,有责任心的厂家不应去钻法律漏洞,特别是行业内地位较高的大型企业。
消委会 苹果涉嫌虚假宣传
苹果iPad是否“三包”缩水?苹果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广州市消委会戴小姐向本报表示,一般说来,对该类产品消委会会按照注册内容以及宣传资料来判定其类别。根据上述情况,苹果iPad应属于“微型电脑”。如果厂商以“电脑”向消费者宣传,而实际上提供的是“手持式设备”,则涉嫌虚假宣传。
然而,记者也发现,《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附件1列出了“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其中“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的备注一栏标明“含掌上电脑”。那么,苹果iPad是否属于掌上电脑呢?
在查阅相关规定后,戴小姐表示,还不能判定苹果iPad是否可以归于“掌上电脑”。目前电子产品更新很快,而消委会也尚未遇到过由于产品界定模糊而出现消费纠纷的情况。
此外,戴小姐还提醒消费者,如果已经购买了第二年的保修服务,将来厂家若改为两年保修,已经交纳的保修服务费却不一定能退还消费者,如果厂家不主动退款,消费者要讨回保修费,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链接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通过并于2002年9月开始实施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笔记本微型机”整机保修强制为1年,主要部件保修期为两年,而“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三包有效期则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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