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412

||2009-09-07

为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济南市近日出台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一是扩大专项资金规模。自2009年开始,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措的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00万元扩大到1亿元。

二是加快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园区建设的贷款利息,在贷款期限内贴息50%;对服务外包园区规划费用和公共技术平台、公益性基础设施、培训平台的建设费用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服务外包园区对区内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涉及企业的各类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引进的重点服务外包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50万-100万或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15%的部分给予适当补贴;对年薪6万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补贴;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及软件出口企业,每出口5万美元奖励1万元,最高可达150万元;服务外包企业每年每净增吸纳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30人就业,奖励企业3万元,最高可达100万元;对服务外包企业办公用房、上网通讯、开展国际认证、参加有关展洽活动等费用给予相应扶持或补贴。

四是加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获得的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补贴按照1∶2的比例给予配套,对引进境外先进适用课程、课件、师资以及课程研发等费用给予50%的补贴;对相关单位以出境实训等方式培训中高端人才的成本给予50%的资助;对带资金、项目创办服务外包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外包领军型人才、高层次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给予10万-10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

五是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建立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网站和开展国内外宣传推介活动;对市服务外包企业协会建设给予适当资助;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对企业的担保费用和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给予50%的补贴;对服务外包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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