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对进城农民工实行居住证制度
|于勇澜|20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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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公安厅推出一系列服务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举措,有效地把公安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分期分批取消迁移户口限制
省公安厅认真总结齐齐哈尔、七台河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成功经验,加速推进全省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尽快打破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实行一元化“居民户口”登记制度。稳步放宽户口迁移准入政策,分期分批取消出生申报、迁移户口限制条件,对进城农民工、经商务工等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的人员实行居住证制度,实现流动人口暂住证管理向居住证管理转变。
开辟服务外包企业绿色通道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积极与本地商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为登记备案的服务外包企业开辟出入境“绿色通道”,优先为企业员工办理出国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方便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对服务外包企业邀请来华进行商务洽谈、业务合作及企业培训等活动,来不及办理来华签证的外国专家、客商,哈尔滨机场、黑河、绥芬河、东宁口岸签证部门可凭省商务厅出具的邀请函为其签发口岸签证。各地公安机关为黑龙江省引进的外资服务外包企业的外籍人员优先办理居留许可证和“绿卡”,为黑龙江省招商引资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
争取开通个人赴港澳自助游业务
黑龙江省积极改进出入境管理工作,努力增加边境旅游异地办照口岸,支持具有特许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旅游项目,争取开通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自助游业务。改进交通管理工作,下放车管驾管事权、拓宽服务渠道、业务办理前移,对轻微违法的出租车、大型客货运输和农用车辆,依法教育疏导,尽量不采用罚款措施。改进消防管理工作,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主动上门、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简化消防审核验收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对竣工项目及时进行现场验收。
坚决铲除乡匪村霸黑恶势力
公安部门将紧密结合春耕、夏播、秋收等重要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护春耕”、“保夏播”、“稳秋收”护农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纵火、投毒,盗窃牲畜、农机、粮食,破坏灌溉、供电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抓好农业重点地区、农贸重点市场、种子重点品种的保护工作,积极与农委、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适时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排查、及时受理农民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专门力量立案侦查,坚决铲除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乡匪村霸等黑恶势力。
积极推行执法办案回告群众制度
公安部门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告知制度,对决定立案和查破案件的情况,及时告知受害人或其家属;对未破案件或未能及时办结、及时追回返还涉案财物的,在不影响案件查破的情况下,定期回访受害人或其家属,告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未办结、未退赃原因,听取他们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消除涉法信访隐患。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处理工作,对通过110报警服务台或其他方式受理、上级领导机关转递的群众投诉事项,尽快落实办理,并将查办情况和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
社区民警及时掌握辖区新增人口情况,对来历不明的儿童、妇女,通过调查和DNA检验进行甄别,对认定为被抢盗、拐骗的儿童妇女要迅速予以解救。同时,顺线追踪,深挖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网络,打掉犯罪集团。发生抢盗、拐骗儿童犯罪,要快速判明犯罪嫌疑人去向,及时布控堵截,力争抓获现行。对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犯罪活动,通过阵地控制,加强娱乐场所管理发现线索,严厉打击。
帮助弱势群体扶贫济困
以龙警网为依托,建立全省公安机关互联网络助弱服务平台,携手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心、关注、关爱。组织民警深入弱势群体家庭,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特别是对城镇失业下岗人员、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农村贫困群众、寡孤独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人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向,想方设法为他们摆脱生活困难提供帮助。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110救助群众突发性危难社会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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