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先行赔付上海暂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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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情奕|2009-04-25

晚报讯 电视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近来呈上升趋势。记者昨天获悉,橡果国际日前出资200万元,在北京市消协设立先行赔付保证金,保证金由第三方保管,用于消费者赔付。今后,消费者在橡果国际购物后,如商品出现质量或相关服务问题,经协商无效,可直接向北京市消协申请先行赔付保证金赔偿。经核查后,消协可动用保证金,按照消费者实际损失赔偿。

但是,保证金制度是否有效,能否广为推行,却遭遇了不同意见。昨日,沪上相关消费维权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保证金的行为,应该是一个行业的整体行为,至少是行业内大多数企业的集体行为,若只由某一个企业孤立地在消费维权机构设立的话,不仅对规范整个行业的作用收效甚微,甚至会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消协机构更可能无辜地成为其 “诚信代言人”。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也表示,本市暂时不会设立电视购物先行赔付保证金。她认为要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关键要靠行业规范、企业自律;消保委公平公正地当好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 “老娘舅”。企业若能诚信经营,并勇于担起售后责任,是否设立保证金也就不是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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