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扶持服务外包17条政策出台
||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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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当前形势变化,给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引进外包人才、扩大市场份额带来机遇。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类型和认定进行了界定,明确了17条扶持服务外包产业企业的政策,努力将服务外包产业打造为我市今后外贸发展的一个突出亮点。
《意见》明确,国际服务外包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等服务外包业务。
《意见》对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制定了17条政策,包括设立支持服务外包的发展资金,用于服务外包园区建设、服务平台建设和项目启动专项补助;新设立的软件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享受国家有关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准予报批;已注册并运行的国际外包服务企业,确认达到技术先进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标准的,采购设备时给予贴息,贴息额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满足认定条件的企业需进行贷款时,根据实际贷款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给予20%的补贴;国际服务外包招商展会及专业展会,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办法处理;凡我市境内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组织员工到经省认定的国际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南邮吴江学院)进行培训,培训1—3个月的应届大学生(大专生)最高可补助2000元,其他人员最高可补助1500元,3个月以上的大学生(大专生)最高可补助4500元,其他人员最高可补助2000元。《意见》还对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人才中介机构的认定满足条件,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及地区总部的认定满足条件等作出了明确。
《意见》规定,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吴江境内;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70%以上;主要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且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企业已取得一项与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有关的国际资质认证(新设立企业不遵照);企业已按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企业已输入商务部国际服务外包管理系统);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拖欠政府性资金的情况。享受《意见》扶持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由市外经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认定,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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