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承认与清芯公司韩方投资者存在纠纷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64

||2009-03-12

  昨日,同方股份发布声明称,虽然与清芯公司韩方投资者之间存在纠纷,但同方股份LED项目的整体实施并不会受到影响。

  3月9日,一则《股东纠纷致项目未达预期 同方股份涉嫌信披欺诈》文章引起业内关注。文中称,公司配股项目高亮度发光二极管芯片制造及其应用产业化项目,由于下属子公司清芯光电有限公司股东间存在纠纷导致延期,并称同方股份公司涉嫌信披欺诈。

  “公司董事会得知该报道后,立即就LED项目的进展、清芯公司的情况等事宜进行了核实。”《每日经济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清芯公司全名清芯光电有限公司,系同方股份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公司光电产业中的高亮度LED外延片与芯片的部分生产研发工作。

  2008年3月22日,同方股份决定对清芯公司进行增资750万美元并授予清芯公司技术团队期权股的方案,持股比例从55%增至60%。但清芯公司韩方股东TAT公司认为,上述增资事项将引致其对清芯公司的股权稀释而予以反悔,导致增资未能实施,由此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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