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创业板会采用改革后发行体制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35

||2009-03-11

对于市场关心的IPO重启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将先完善发行体制,再适时启动IPO。他还表示,将考虑加强报价环节的约束力,使任何一个报价人都对所报价格负责,杜绝高报低买、低报高买等乱报价的行为。

  对于未来发行制度是否会取消窗口指导,他透露,所谓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弱化行政约束等,实际上要对窗口指导进行重新考虑,这样一个机制到底怎么样安排?方向上是向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迈进。

  针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会否在创业板试行”的问题,朱从玖表示,这两者关系不大,创业板推出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谁先谁后并不特别重要,创业板推出后也会采用经过改革、完善后的发行体制。

  对于重启IPO的市场条件,朱从玖表示,要综合各方因素来看。首先要对市场信心进行一个研判;其次,要考虑发行人、上市公司和投资人的意愿。

  “我们希望理想状态是交给市场决定,完全由市场作出判断,但我们现在还很难说,因为发行体制最后改革还没有出台。我们会不断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他指出,从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来看,可以观察到,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危机出现之后,市场的力量,包括最重要金融市场机构,都显得比较苍白,对局势的判断都是很茫然,这时候政府当然有责任对秩序进行一定的维持,在市场和政府的作用之间总是有一些平衡点。

  对于当前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朱从玖指出,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股东没有到位的问题。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股东不到位是重要表现。为此,他说:“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增强股东意识,接下来将倡导和鼓励有能力、有专业知识、有管理经验、信息充沛、有社会影响力的基金管理公司等专门理财机构,作为积极的股东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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