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电视购物行业标准》面前谁会低头?
||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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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然入冬,寒气逼人,但中国电视购物行业却如火如荼。就在一夕间,《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起草,让电视购物的相关话题再次被推至了浪尖,它不仅是业界的热点,也是媒体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纵观中国电视购物发展的这十几年来,的确没有一套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得以制定和实施。由于整个行业无法可依,入市门槛低,从业企业良莠不齐,导致中国电视购物行业长期以来普遍存在“虚假广告”、“货不符实”、“服务不周”、“退换货不易”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到行业的生存。《标准》的起草可以说是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期盼已久的“久旱甘霖”,但欣喜乐观的同时,我们不禁也冷静质疑,该《标准》的出台是否就能让这些沉疴已久的问题迎刃而解?《标准》的实施是否真能给行业带来根本性的改变?面对《标准》,不法商家、正规企业、部门机构谁会低头,谁能笑到最后?
《标准》尚未出台,一切尽在云端!
据悉,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起草的《标准》将从购物公司和购物频道两方面设定准入门槛,将那些乘机混水摸鱼之辈拒之门外。起草的《标准》规定:“在售后方面,电视购物企业都要求设立商品保证金,投诉处理时间、反馈速率比一般的零售企业要快;物流方面,对物流企业不按时结算、丢单、送货不准时都会有具体规定;电视购物节目内容中不允许使用虚假的化妆术、特技效果,不得虚构专家、权威人士;在电视购物频道方面,需根据电视台当地电视购物市场和企业内部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看其是否具备开设电视购物专业频道的条件。”
但是,这些规定真能够使规模小、资质低、信誉差的电视购物商家会低头吗?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标准》难道就没有漏洞可钻?就目前所了解的信息来看,《标准》也只是针对目前行业中已经出现的部分问题而制定的相应条款。细细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橡果国际在内多家企业都有采取相应的办法进行解决,但不法分子仍然能够找到漏洞,消费者依然受骗。如何能够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是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
当然,如果《标准》能够有效实施,成为像在欧美那样可遵循的严格的行业法律法规,中国电视购物行业则将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和制约体系。如此,那些不负责任的企业的投机行为将再难以施展,最终退出这个市场,还给我国电视购物一方净土,而让实力雄厚、遵守诚信的如橡果国际这一类的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中继续昂首前行。
签署《北京宣言》,坚守诚信
电视购物行业管理混乱,得不到健康发展,除行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外,行业诚信的缺失也是原因之一。电视购物从上个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逐渐被消费者所熟悉,但由于部分经营者追逐暴利导致行业诚信缺失,从2000年开始电视购物市场落入低谷。电视购物企业从1996年1000多家到2003年下降为31家。
“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对于电视购物性命攸关”,企业深谙其中之道理。日前,以橡果国际为首的40多家媒体购物行业企业在京签署了《中国媒体购物行业诚信公约——北京宣言》(以下简称《北京宣言》),向社会做出承诺:商品宣传内容中不含有虚假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的原则。但是消费者表示,目前连“有理由退货”都难,更何况是“无理由”呢?这些企业是不是能够真正做到“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呢?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会长王文学指出,如果发现这40家企业有违承诺,消费者可以直接上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网站进行投诉。但这份《北京宣言》在目前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为依托的情况,毕竟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尽管签约的这40多家购物行业企业表示愿意接受消费者的社会监督,并表示如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商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何能够确保没有混水摸鱼者?
有了《北京宣言》在前,《标准》的制定在后,不管怎样,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毕竟迈出了“正规化”的第一步,40多家企业的共同承诺也多少让消费者看到了电视购物企业的“诚意”,但是否能够由此而留住消费者的“心”,对于从业企业来说,依然任重而道远。
有法可依,稳定发展
我们常说,好的开始固然重要,但贵在坚持。《标准》的出台是对电视购物宏观层面上法律法规的监管和制约,是电视购物规范健全持续发展的保障。但仅仅在宏观层面上的国家法律法规监管完善和落实是不够的,还需要符合市场规律的行业协会自律行为以及保证《标准》有效实施的相关细则。对于正在起草中的《标准》,我们不禁“杞人忧天”,会不会在重磅推出之后却难以长期实施,终被束之高阁?
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说:“电视购物的关键一是信用,二是规范。就后者而言,必须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这既需要政府部门的投入,更多的则要依赖于行业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此前《北京宣言》的在京签署可以看作是电视购物企业“以身作则”的积极表现,而国家广电总局也已开始采取行动,计划在近期将对各地卫星电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如果效果不好,将考虑彻底“叫停”各地卫星电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此前,国家广电总局已经开始对违规播放广播电视广告问题处理情况每月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
此外,有消息表明,在《标准》出台后,类似于《北京宣言》这一类的行业自律行为准则以及更多的相关细则也会逐步推出,同时,国家广电总局、工商局、中消协、广告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也将辅以各项政策,保障这个权威性、现实性、操作性并重的《标准》的实施,到真正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电视购物行业的不良问题,营造一个纯洁的电视购物环境。
《标准》的起草、制定和出台对于中国电视购物行业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中国电视购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标准》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好的《标准》只有得到广泛的认可、严格的实施、不断的完善才可能有生命力,才可能达到其创立的初衷。对于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点,更是“寒冬”之后的“春潮”。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是否能迎来一个生机盎然的春天,将是业界和相关部门共同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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