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各地开通“讨薪”热线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34

|裴蕾 李楠|2008-11-22

年末岁尾,又到了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高峰期。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部门都要建立受理举报投诉机制,公开办公地址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的举报投诉。

建筑领域农民工将重点“清欠”

由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务工的特殊状况,工资发生拖欠现象后,“清欠”工作往往比较急迫。我省规定,各部门应及时沟通情况,加大协调力度,依照相关规定迅速确认工资支付、责任承担主体和结算支付方式方法,强力督促责任方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

我省规定,各地劳动保障、建设、交通部门要联合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完善管理使用制度。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对工资责任方配合不力、工程结算发生争议等情况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予以妥善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如何处理?省政府严令,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负有责任的相关建设方、总承包方以及分包企业,建设、交通部门根据施工企业和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相应制裁。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各级劳动保障、建设、交通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载入企业诚信档案,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配合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建立定期督察制度。省级主管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期赴省辖市和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察,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将跟踪督察,一查到底,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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