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重庆服务业力争西部领先
||2008-11-18
到2012年,重庆服务业力争西部领先
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42%以上
| 来源:重庆日报 |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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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2年,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力争西部领先,增加值年均增长13.5%以上,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42%以上。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意见》提出,未来5年要围绕打造西部产业高地,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金融保险、软件信息、中介会展、文化传媒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服务外包。
《意见》明确,要发挥重庆综合交通优势,打造长江上游现代物流中心,物流收入达到1000亿元,建成1个500亿级的物流园区;积极引导科技创新,力争科技研发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7%;建设西部地区金融服务高地,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以上,争取在渝设立统一监管下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重庆生猪期货交割中心和全国性电子票据交易中心;建设国家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力争实现收入500亿元,从业人员12万人以上;建成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面向国内外的中介服务基地、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国内重要的文化传媒服务基地、国家级动漫游戏产业示范基地和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基地,外包业务总额要达到300亿元以上。
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意见》提出,要围绕建设特色宜居城市,加快发展中心商圈、社区商贸、农村市场、居住医疗、家政养老、旅游休闲、人才与职业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高就业的现代生活服务业体系。
《意见》明确,要加快建设中央商务区和都市中心商圈,建成长江上游购物之都;基本实现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主城九区和区域中心城市社区商业覆盖率达90%以上;农村市场的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社便民店要在全市实现全覆盖;打造一批物业管理企业品牌,创建一批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建设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保障体系;发展家政服务市场,创立家政服务品牌;建成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中心;建设西部领先的人才服务业高地,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网络体系。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范围的服务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一律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2010年)。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取得的收入,经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经认定的软件及外包企业,3年内全额返还营业税,后3年减半返还营业税。对在我市科技研发、软件设计、创意、服务外包等企业中任职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对其5年内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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