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炜:非公资本采用何方式参与电信运营是首务
||200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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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ws消息】日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宪法修正案要求,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此,国家发改委经管研究院市场与产业研究室主任史炜表示,当前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非公资本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参与到电信运营中来。
《若干意见》明确表示,我国将在电信、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史炜认为,电信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早已起步,比如华为。但电信业有它特有的规律无论是参股还是合资形式,如果国有运营商的股份不能多元化的话,民营资本的出路将变得很狭窄,尤其是电信业。
史炜指出,非公有制企业虽然较早就出现在电信行业中,但他们的角色更多的是服务提供商或设备提供商,要真正融入到市场竞争,应该着眼运营层面。民营企业更应该做为独立的电信运营商出现,但由于目前诸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巨头,资产已达上千亿计,这是后进入资产无法达到的一个高度。非公资本若只是现有运营商的一个股东,还并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进入。
史炜强调,目前非公资本进入电信业的门槛还比较高,监管上也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一个文件就能解决的,还需要更多配套机制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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