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正式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三个行政规章

    |     2015年7月12日   |   会员服务   |     评论已关闭   |    1166

客户世界||2005-02-27

  【eNews消息】信息产业部近日发表部长令,正式发布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三个行政规章。为我国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IP地址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将极大地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授权,信息产业部制定了这三个行政规章。《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互联网业取得 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各类非经营性网站的大量涌现,为丰富网络信息、 深化网络应用、促进网络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各类非 经营性网站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非经营性互 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主要对网上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代为 备案的有关规定、接入服务提供者有关义务的规定、年度审核的有关 规定等进行了规范。

  IP地址是互联网络协议中用来标识网络和网络计算机位置的编号 资源,是一种有限的网络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业的不断发 展,IP地址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互联网的行业主管部门需要掌握 我国IP地址资源的申请分配使用信息,以分析研究解决我国IP地址资 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互联网用户更好地利用互联网IP地址资源; 与此同时,互联网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 理办法》旨在通过办法的实施,建立起一个全国IP地址数据库,掌握 IP地址资源的申请、分配和使用情况。它确定了互联网IP地址的备案 管理流程,从操作层面对备案主体、备案形式、备案内容、备案时间 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主线,主要规 定了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电子认证服务行为规范、暂 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处置、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格式和安全保 障措施、监督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以解决电子认证服务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问题,从而保证《电子签名法》的顺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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