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前员工五次被拒登机 曝首例航空黑名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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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1

近日,媒体披露了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航”)离职人员范后军被列入厦航“黑名单”一事,立即引起广泛关注。范后军日前向北京朝阳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目前此案已经被正式受理。

2008年9月28日晚,当《法制周报》记者连线范后军时,他刚刚结束了某电视台的采访,尽管范对于采访仍然表现得彬彬有礼,但仍不难听出他语气里透露出来的一丝丝疲倦,或是因为媒体的接连采访,或是因为邻居的指点,总之范后军告诉记者,他觉得自己心理负担很重,在旁人眼里似乎不把他当正常人看,因此他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第5次被拒绝登机

今年36岁的范后军是一名退伍军人,曾于1993年至2004年在厦航福州分公司担任安全员。今年8月,范后军从老家合肥赶往福州,想替刚出生不久的女儿转户口。其间,他萌生了去汶川当志愿者的想法,于是于8月6日购买了厦航的机票,但他在取票的时候却被告知票被取消了。

无奈之下,范后军办理好女儿户口手续后,买了从福州到南京的厦航机票,转道回合肥,结果在8月27日又被告知不能登机。随后,范后军每次买厦航的机票,都被告知“票被取消”。“我在8月29日、9月3日买机票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而且机票上还注明‘13:20到达机场柜台,电脑显示旅客范后军福州至南京MF8057航班座位被取消。’”

9月11日,范后军在北京办完事情后,在中旅大厦机票销售点购买了一张MF8102航班票欲飞往厦门。当天下午,他在首都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办理登机牌的人员看着电脑显得很惊讶,“我从没遇过这种情况!”在范后军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后注明:范后军是被厦门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旅客。在柜台无法办理,范后军“求助”自助设备,输入身份证号显示系统无法链接,需要与航空公司联系,并提供了电话号码。

范后军一下子蒙了,觉得自己是“上了厦航的‘黑名单’”。“这是厦航第5次以同样的理由拒绝我登机。”范后军站在航站楼大厅,冲着赶来的厦航副站长孙彬吼道。

孙彬与范后军曾是同事。他说,办理登机手续的系统把范后军的信息屏蔽了,无法打印登机牌,“我想帮他也没办法。”对于被屏蔽的原因,孙彬不愿回答,“这是遗留问题”。

与老东家的恩怨

而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还得从范刚进入厦航的时候说起。范后军是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1990年当兵至福建省服役,1993年底他作为厦航第一批特招的8名航空安全员之一来到福州分公司工作。在任职期间,范后军曾屡屡受到表彰,还被评为1998年度的“优秀工作者”,在这一点上,范后军认为自己的工作,都是能得到单位和同事的认可的。

2003年7月一场安全员转空中警察的考试改变了范后军的命运。那年是我国航空史上第一批空中警察正式上岗。空警是国家正式的警察编制,而航空安全员是航空公司聘用的职工。当时,与范后军一同特招的其余7位安全员全部完成了身份的重大转变,唯有他落选了。厦航给范后军的理由是“成绩不合格”,但厦航一直没有公布考试成绩。为了讨要这个成绩,范屡屡向上级机关反映都没有结果。就这样,范后军停止了空中的飞行,被安排在工会工作。

2004年8月24日,范后军因腿部手术住院。9月1日厦航宣布要与范后军终止合同。范后军认为他与厦航双方的劳动关系不是依法终止的,2004年的合同终止,让他在医疗期间的很多补贴都没有了。突然遭此变故,对范后军的打击非常大。所以范多次找厦航领导反映,而厦航始终都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事情也没有任何结果。2005年底,范后军被安排在厦航福州分公司下属的房地产企业。他对记者说,当时月工资只有800多元,也就是他飞行时工资的十分之一,这令他无法接受。

尤其在2006年2月6日,范后军再次找厦航福州分公司的党委书记,但仍然被拒之门外,气愤的范后军与保卫处副处长发生了肢体冲突,打了对方一个巴掌,因此还被公安机关拘留7天,至此,范后军与厦航的矛盾也进一步激化。

“事后经过有关部门协调,厦航和我达成了调解意见书,给付工龄补助、伙食补助等共计19万元。意见书上他们除了替我补缴养老保险等费用外,还附上‘不再乘坐厦航航班’的附加条件。我觉得这一附加条件会对我未来的儿女产生阴影,所以我们改成了‘今后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门航空公司航班权利’。”

状告老东家

据范后军称,与厦航调解协议签订后,范后军就回到了老家合肥生活。今年6月,女儿的出生让范后军认为“条款”应该解除了,他将此事告知了厦航福州分公司。然而让范后军没有想到的是,他原本以为不平等条款就此解除,但他先后于8月6日、8月27日、9月3日前去售票处购买厦航的机票,均无法登机。9月9日,他再次传真给厦航,要求取消对他的限制,但9月11日登机仍遭拒。厦航仍然以同样的理由5次拒绝他登机。

百思不解的范后军找到当时机票代理点的负责人林邵光,林给范后军提供了一份关于厦航函件的复印件,该函件显示:为防止范后军采取偏激行为危害航空安全,请各机票销售单位不售予范后军各航空公司机票,以保安全。函件还注明范后军的身份证号。

“他们那么说是对我人格的侮辱,同时只能说明他们小气。”范后军认为,自从签署那份协议后,他就一直没有去打扰过他们,而且现在在合肥生活得也很好,和朋友以及家人相处得都很融洽。这几年来,范后军说自己也乘坐过很多交通工具,包括飞机。

范后军告诉记者,他虽然也可以选择其他航班,但是出于对厦航的一种情感,毕竟自己在厦航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自己离开福建已经很多年了,和同事们一直没有联系过,希望在飞机上能碰到自己过去的同事。“当然,一次两次拒绝我乘厦航是可以理解的,但三次、四次、五次,换了任何人都是难以接受的。” “我真不知道厦航怕什么?难道这个‘黑名单’一直要陪伴我终生?”范后军无奈的跟记者坦承,他现在的压力很大,因为他被厦航打入‘黑名单’后,在很多人眼中他就像“危险分子”。他一定要讨一个说法。随后,范后军一纸诉状将厦航告到北京朝阳区法院。

对此,厦航曾经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回应:在2003年空中安全员转空中警察考核中,范后军对因考试不及格未被录取的事情心怀不满,所以屡次滋事,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让范后军登机是出于安全考虑。对于范后军起诉一事,厦航也作出了回应,称如果范后军的诉讼被依法受理,厦航也会依法维护企业自身的权益。

法院受理首起“航空黑名单”案

9月12日,范后军向朝阳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厦航。并且聘请曾代理过“包头空难”、“海航拒载少女截肢”、“飞行员离职零赔付”等案件的律师张起淮担任其诉讼代理人。9月21日,北京朝阳区法院立案庭电话通知范后军,已受理其诉讼,并要求其到法院缴纳诉讼费,“范后军诉厦航拒载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据法院透露,此案应是国内法院受理的第一起“航空黑名单”案。据悉,除了起诉厦航外,原告还将中国旅行社总社中旅大厦售票处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机票等损失费5826元,赔偿精神抚慰金5.5万元,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赔礼道歉。

张起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范后军是一个普通公民,厦航将其列入“黑名单”,而且还专门出台过“关于防止范后军偏激行为危害社会的情况通报”,厦航的这种做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张起淮律师觉得,范后军并非仅仅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着一个群体。

首先,厦航侵犯的是范后军对出行工具的选择权。厦门航空公司把范后军列入“黑名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只是根据企业自主标准所制定,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妥当的,实际上是对公民人身权的一种侵犯。(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范后军有选择乘坐航空器出行的权利。

其次,侵犯的是范后军人格尊严的名誉权。范后军被厦门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也使得他名誉权受到侵犯,导致其社会评价的贬低和人格尊严的毁损,给他及其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再次,侵犯的是范后军的消费权。范后军向厦门航空公司购票,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实际上是公民主体与航空公司之间平等的“要约”与“承诺”的合同关系,但是范后军被航空公司拒绝售票,甚至购票以后被厦门航空公司拒绝登机,在这种情况下,范后军可以对航空公司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此外,虽然国外航空公司已有制定黑名单的做法,但对于哪些人可以被列入“黑名单”,不仅选择标准严格谨慎,而且会与相关部门(如安全、司法等部门)进行核准才能最终确定,并适时调整。例如美国国土安全部会向美国的航班提供一份“黑名单”作为参考。只有参与或曾参与或涉嫌参与恐怖组织危害、航空安全、裁定有罪、以及曾犯严重罪行,或威胁其他乘客安全的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

安徽省社科院副研究员邢军表示,范后军与厦航所签署的“今后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航航班”这一附属条约,本身就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作为消费者,范后军有权自由选择交通工具,而厦航没有任何理由否认范后军的这一合法权利。对于所谓的担心范后军危害航空安全,虽然航空公司应该注意,但这更应是警察的事,航空公司不能以此来损害范后军自由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对于范后军起诉厦航,邢军表示,自当时签署协议到现在,范后军一直没有想到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明范后军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现在起诉厦航,这既是维权的途径,也是维权意识的体现。

目前,范后军把官司的事情全部委托给张律师,回到合肥继续自己的生活。只是现在,本来不太爱上网的范后军开始成为一个网络迷,他每天都要上网关注自己案子的进展。范后军告诉记者,“现在别人的态度我管不了,之前我的家人都觉得我没必要闹得这么大,会对家庭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现在,他们也非常理解我,支持我打这场官司,我就觉得很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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