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评论:一厅式业务不等于一站式办公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420

||2004-11-01


当前,“一站式办公”这个词在各类媒体上的出现频率相当之高。用google搜索一下即可发现,全国各大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经济发达城市)的各大政府部门都在谋划一站式办公项目,或正在实施 <!–





市场评论:一厅式业务不等于一站式办公

–>,或已投入运行,而且都是效果明显、成果喜人;同时各厂商的一站式办公解决方案更是宣传得如火如荼。


但究竟什么是“一站式办公”呢?它包含那些基本的要素?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 (www.beijing.gov.cn)对“一站式办公”的解释如下: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将办公地点集中起来的一种办公形式。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赵小凡司长却不以为然,他认为“一站式办公”的核心要素并不是多个窗口的地理位置集中,而是通过超链接结合的逻辑集中,我国目前实行的地理位置集中的办公形式,并不是“一站式办公”,只能称之为“一厅式业务”。赵小凡同时指出,电子政务的服务模式总体上可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传统式工作、一厅式业务、一站式办公、无站式办事及个性化服务。其中,无站式办事是以业务分类、按项目办事;而最高级别的个性化服务,则是根据服务对象的生命周期主动提供全程服务。


我国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实行的“一站式办公”都是为了解决办公地点分散、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的矛盾,把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集中设置在一个大厅。各职能部门授予本部门入驻大厅的办事窗口一定的行政决定权和审批权,由各办事窗口依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大厅的所有受理事项,可以由办事窗口即时做出处理的,即时处理;需要由职能部门审批的,由本部门按程序审批,审批结果由窗口转达行政相对人;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由办公大厅的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形成互联审批。


企业或群众进入“一站式办公”大厅办事时,虽然省去了以往在各部门之间的跑腿与耗时,但是办事的程序基本没有简化,需要填的表格也没有减少。必须认识到,我国当前还处于“一厅式业务”阶段,它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服务型政府具有促进作用,但与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办公”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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