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逐步取消服务领域外资在地域股权等方面限制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23

||2007-11-18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王优玲、李延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茅17日表示,除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对外商投资继续实施必要限制以外,我国将逐步取消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在地域、股权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张茅在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说,我国要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引导,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的质量,引导外商投资更多地进入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等行业。同时,不再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外商投资政策,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污染外资项目进入。

    “我国将坚持对外开放,努力实现利用外资由量到质的转变。要将利用外资的重点放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来,发挥外资企业的引进示范作用。”他强调。

    张茅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涉外法律体系,逐步减少审批程序、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发展创造透明可预见的政策环境。逐步完善对资本和金融项目的管理,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他说,我国将规范外资并购管理,尽快研究制订外资并购管理规定,并建立跨部门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新闻链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新看点

    制造业领域,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

    服务业领域,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并减少原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

    对我国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鼓励外商投资。

    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

    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相关条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商务部:1-10月全国使用外资金额539.95亿美元

    今年1-10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0826家,同比下降6.7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9.95亿美元,同比增长11.15%。

    10月份当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20家,同比下降14.0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7.76亿美元,同比上升13.18%。

    我国将禁止外资介入部分资源开采

    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限制外资涉足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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