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的推进剂——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 客世原创   |     评论已关闭   |    247

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中,核心是数据资源。一方面,有价值性的数据资源作为生产力重要组成部分,是催生和推动众多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数据生产要素具有放大其他劳动力、资本等要素的作用,能在社会各行业价值链流转中产生新的价值。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文龙提出,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生产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数字流通力提升了资本周转与价值实现的效率,数字分配力的普惠效应可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数字消费力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内需。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其灵活性可促进各类创新发展,快速带动、推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并具备重塑经济发展结构和深刻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的能力。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了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战略路径。这一规划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全面部署。基于中国在全球经济体中日渐重要的地位,不断加强数字经济的基础保障、法律政策环境建设,多方面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1. 体制保障

为做好数字经济统筹管理、协调发展,2022年7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0个部委组成的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国家层面数字经济战略实施的统筹协调。2023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意见从基础制度建设方面,为加大数据应用,做强数字经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建设体系支撑保障。

2. 法律法规

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0年9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在网络活动中的相关要求。

2021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第4章互联网内容审核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55条例》,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促进措施,进一步健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该法律提出了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并强调了数据处理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

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制定,对网络空间进行治理。

202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提出明确指引。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二维码,二维码下面的文字说明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 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的发布,有利于相关企业对标标准,专注与质量与技术的发展,同时在行业间形成统一的语言和规则,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以下简称《分类》),科学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范围。把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确定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以及32个中类和156个小类《分类》中指出,前4个大类是数字产业化部分,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第5大类是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2022年11月,《数据产品交易标准化白皮书》在第四届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论坛被正式发布,其从数据产品、交易服务、交易保障、监管与治理等层面系统构建了数据产品交易标准体系。

2022全球数商大会上,集中发布《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等6大成果,以及数据交易系列标准化试点、数据资产登记平台等六个重点示范项目。

2023年9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简称“中国信通院”)联合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共同制定了T/CEEAS002—2023《数字经济企业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团体标准。该标准提出了数字经济企业的内涵、定义、分类、评价原则和体系,是我国数字经济企业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4.政策引擎

在近些年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下,在政策层面,对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要素正式纳入生产要素的讨论范围;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聚焦数据采集、开放、流通、使用、开发、保护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建设,推动部分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提出数据要素在12个领域中的行动方案、行动目标及各方面保障。

各地方也基于当地经济发展,制定统筹规划区域性发展的相关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引文件。例如广东“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打造数字广东,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巩固数字产业发展优势,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产业发展壮大等;同时支持深圳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江苏省也发布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突出数据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地位,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数据应用创新,探索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加强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同时将以数字经济资源有效流动强化江苏省内、长三角区域产业协同共进、服务一体联动,推动全球数字经济重要资源在江苏集聚,加速新产品、新服务的全球扩散,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除上述省份之外,全国共超过30个省市发布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数字经济已形成系统部署,数字经济顶层战略规划体系日趋完善;行业与地方围绕中央整体指导思想,制定自身明确发展规划路线图,形成落实相关战略部署的整体系统合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具备较强的政策制度优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数字经济将加速落地。

4. 知识产权保护
互联网网络信息发布者涉及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保护相关权益人的智力成果,有利于保护创作人的积极性及主动性,打造绿色创新生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国内也发布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及政策,以进一步推进知识创新。

2021年9月,中国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建设目标,以及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体系、服务体系及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内容,以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2022年11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3〕999号)要求,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作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地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试点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3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继而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等职责。

数字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形态,深刻地改变着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以上相关法律保障及政策驱动,不断地促进着我国数字经济的与网络信息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国的经济体量。截至2022年,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的数据资源生产国。如此庞大的数据体量,必然需要有效的治理模式及监管体系,不断加大对数据、算法等治理力度,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融合发展,逐步形成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其中互联网内容审核和信息安全管理对于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维护公众的隐私权益以及促进健康有序的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以上内容摘自鸿联九五集团常务副总裁高路编著《互联网内容审核与信息安全管理》。

本文刊载于《客户世界》文集2024第二辑•战略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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