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增值业务经营者总数达两万余家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15

|张英|2007-04-13

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提供的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监测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增值业务经营者总数达到22167家,其中跨省经营者1581家,占总经营者数量的比例从2005年底的5.62%提高到7.13%。与此同时,增值业务收入较上季度同比增长近40%。

2006年,我国增值电信业务市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较上年增长超过36.8%。截至12月底,估计我国增值电信业务市场总规模超过1480亿元,其中信息服务业务收入约为900亿元,占61%,较上年增长41%。2006年中国互联网接入业务收入为460亿元,较2005年增长超过25%。预计呼叫中心业务收入大约为18亿元,增长率超过10%。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约占电信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比2005年的14%有很大提升。在总收入中,基础运营商所获得的收入比例保持上升趋势,约上升3个百分点。

去年第四季度,我国增值业务经营者数量继续增加,季度增长率由第三季度的5.15%上升到第四季度的5.42%。第四季度全国新增经营者1140家,其中跨省经营者新增160家、省内经营者新增980家。增值业务市场的景气指数继续提升,总体经营者规模继续增长,季度增长率提升到5.42%;用户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其中信息服务类投诉率由上季度的43%降为37%。

分析表明,2006年第四季度增值业务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出台的配套政策保证了增值业务市场的健康发展,经营者对增值业务未来发展很有信心,少数信息服务提供商恶意侵权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电信市场经营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各家SP正规经营收入逐步增加,用户满意度也在提升。据统计,第三季度在一些治理措施出台后,用户对信息服务业务的申诉为2197人次,较上季度下降6.8%,投诉率降为43.17%。第四季度信息服务业务申诉量进一步下降,总数降为2116人次,较第三季度下降了3.7%,投诉率降为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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