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改制中的措施探讨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当前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发展普惠金融”提升为国家战略,金融部门和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部署,开展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扩大了金融服务范围,解决了一部分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融资困难的问题,应该说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与潜在的庞大而又热切的普惠金融需求相比,仍显不足。普惠金融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同时也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点。
问题一:体系不健全。普惠金融体系是指一整套全方位为社会全体人员,尤其是为金融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思路、方案和保障措施等。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应该包括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众多的普惠金融企业和庞大的目标客户群。目前,尽管国家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要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但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尚不健全,对失信惩戒也缺乏全面有效的法律约束,信用违约成本较低。
问题二:发展不均衡。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和城市,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越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网点就主要分布在县域以上经济发达地区。而最需要普惠金融服务的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县域及以下农村地区人均金融网点占有率很低,金融机构多是农信社、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正规金融服务资源难以覆盖和延伸到这些广大农村地区。
问题三:成本投入高。普惠金融领域小而分散,定价普遍要比公司客户、其他客户高,这就需要解决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以普惠性贷款业务为例,因客户的资金需求较小,大多集中于几万元、几十万元的数额,而发放这样一笔贷款,其贷款调查环节与大额贷款相比并不简单甚至更繁琐,小额贷款的特点是“小、短、多、快”,又缺少必要的抵押担保物,主要以联保、保证等作为担保方式,且区域分布较广,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较低,由此带来银行业务运行成本与风险成本都较高,金融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很多挑战。
问题四:发展程度低(产品创新少)。从普惠金融供给的产品和服务来看,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不够丰富,产品创新机制不够健全。从产品服务领域来看,为种养业和农副产品收购加工提供的信贷服务多,针对新型经济组织、自建房等方面的目标特定信贷产品少。从贷款方式来看,抵押担保贷款多,信用贷款少。从贷款期限来看,短期贷款多,中长期贷款少。同时各金融机构缺乏差异化、特色化的市场定位,市场细分不清晰,业务和服务对象同质化现象突出。
问题五:用户意识弱。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而这类人群的金融知识相对贫乏,容易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对金融产品没有系统的了解,容易产生从众心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大多数受害人都是盲目跟从者。另一种是在我国很多偏远村镇地区,互联网金融技术使用率不高,依赖银行柜面服务习惯难以改观。
问题六:风险管控难。首先从普惠金融的供给方看,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存在主体资质参差不齐、信息披露不规范、运营成本难以控制等问题;同时互联网企业的运营模式和产品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都属创新,而创新本身就意味着其风险控制能力缺乏市场检验。其次从普惠金融的需求方来看,供给方的高成本高风险亟待有效化解,在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下往往简单地转化为产品的高收益,增加了需求方依法履约的难度。最后由于信息传递渠道的不透明不对等,信用风险、消费者个人隐私、资金安全等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以下简称大行)要率先做到”。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行一方面响应国家的号召,搞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另一方面也能够发现当中所蕴藏的规模效应的潜力,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普惠金融事业正当其时。
第一,尽管现在互联网很发达,但是很多金融服务,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边远山区农民村民的金融服务还需要我们银行实体机构的工作人员来面对面现场提供;大行可以利用现有的完善机构体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金融机构服务覆盖面。采取赋能式供给方式创造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基础和环境,是推进普惠金融事业部工作开展非常重要的措施。
第二,大行应当发挥自身优势,一方面用好用活存量客户的信息,通过历史往来拓展资深和优质客户的上下游渠道,另一方面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创新普惠金融的管理方式、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第三,大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发展将不同于依赖大量物理网点的传统模式,而是利用新技术发展催生一个“数字普惠金融”平台,各种客户都能在平台上找到满足自身需求的产品:针对“三农”特别提出的专用于生产资料购买的小额贷款、针对合作企业上下游供应商和往来单位并由企业背书的供应链贷款、针对个人客户特别大额支出(出国、读书、购地)的非消费类较长期贷款(短期无本展期)、针对个人客户闲置资金的众筹项目(责任明确,高风险同步高收益),针对风险不确定类产品打包转卖给保险公司而产生的衍生保险产品等。提高产品丰富度,满足普惠金融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第四,普惠金融客户存在贷款金融风险高、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成本较高,具有的资产的抵押物和信誉不够,抗风险能力比较弱、财务核算不规范、贷款客户个人信息不透明等方面的问题,大行应当在自身风控经验丰富、体系完善的基础上由普惠金融事业部提出特定的风控条款和评判规则,制定专门的信贷计划,设立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并相应地降低内部资金成本,同时对小微企业、“三农”贷款的风险权重也实行差别化,对不良贷款率提高一定的容忍度,必要时对普惠项目提出相应的拨备。
发展普惠金融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金融发展战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我国对普惠金融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的普惠金融需求将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现在进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制的改革,确实面临着最好的机遇:当前中国经济正在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转型,在传统上一些竞争过度的领域,对于杠杆率过高的企业实行降杠杆去过度化融资;在一些创新领域、新型产业,特别是小微、三农这些薄弱领域加杠杆,使这些领域能获得更多金融服务;整个农业或农村经济回报在上升,在乡村振兴这样大的背景下,多层次、多样性是未来农村金融重要的特征,抢占先机勇于投入必将带来可观的回报;政府在金融服务中的角色定位也进行了调整,从选择性向功能性转变。我们要把握好政府发展普惠金融的机遇,进一步通过方方面面综合措施,使普惠金融事业部获得良性健康的发展。
本文刊载于《客户世界》2019年3月刊;作者陆浩单位为交通银行武汉金融服务中心营运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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