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场”在IoE中, “新零售”属于X-Tech的一部分

    |     2018年6月8日   |   2018年, 行业要闻   |     评论已关闭   |    2479

自从马云投资零售业,脑力激荡出“新零售”的概念,新零售一炮而红响彻大地,所有相关的不相关的、卖百货的做餐饮的纷纷在实践”新零售“转型。尽管马化腾从来拒绝使用“新零售”的表述,却并不妨碍腾讯系其他同仁对这一概念的热爱与追逐。马化腾前两周再次说明其定义的相关行为为“智慧零售”,称腾讯不会自己去做零售甚至不会去做商业,但明显的是无论阿里系还是腾讯系都是花了大本钱收购入股相关零售巨头。运营商本身不属于零售行业也没有在零售行业投入过一分钱,却也纷纷在研究制定新零售战略,而许多人以为只要在店面卖东西就属于零售业,只要卖东西时注意线上线下的结合就是新零售了。

零售业有其鲜明的行业特点。别人家的产品或商品生产之后进入到流通领域,分别被批发商零售商买入,最后到了终端渠道各环节才算零售业的事,而零售过程中的物流、仓储、SKU管理、店厅码放、定价促销、人流管理等都是其他行业不具备或者不是首要的能力。不是一个商场里的所有单元都属于新零售,通常能有一半属于零售行业就不错了。记得王健林曾经总结过他的商业地产项目的成功经验:为了吸引足够的客流,商场中40%的营业面积要给餐饮企业,尽管餐饮业的单位租金要比一般百货业低许多。除了餐饮,影剧院、美容院、教育补习、咖啡店、诊所、洗衣店、网吧都不属于零售行业,也就和新旧与否没有关系了。

阿里的新零售布局中把饿了吗也算了进来,餐饮外卖平台能算新零售吗?我看未必。零售业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整买零卖”,赚取这个过程中批量商品的差价,这就是这个行业的基本商业模式。餐饮外卖平台不拥有餐饮产品的所有权,更无法为所递送菜品定价,赚的就是快递服务费,属于典型的快递行业。当然,可以递送熟食,就可以递送鲜生,因而成为智慧零售的一个配套产业,但运输、公路都会越来越和产品配送相关,无论如何,其自身不属于零售行业是清晰明了的事。

有了新零售概念后“人货场”成了其理论模型,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改造人货场成了新零售的标配定义,实际上这世界上哪个场景离得开人货场?咨询业的IoE(Internet of Everything)框架早就包含人货场,这三要素之外还有“数据”,四大要素围绕“逻辑”的中心而组合互动,各类创新全部都可以被框定,所以应当关注的是五力如何统合互动,特别是其中的场景设计和云化的大数据如何注智,否则单纯人货场的“更快”、“更好”缺乏明确的变革指向或者不断摸着石头过河,或者对任何的传统偏离进行炒作。

如果我们放到技术推动行业领域的宏观视野来分析就会看到所谓“新零售”早就和 FinTech类比,是X-Tech中的一个类别。当新兴技术(ABCT)首先冲击金融领域时金融技术(FinTech)企业相对于传统金融企业就是一个新业态,而ABCT开始改变零售(retail)行业时新业态RetTech也就应运而起,当以ABCT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开始改变一个个垂直行业或横向领域时LawTech(法律技术),MarTech(营销技术)以致EngTech(契动技术),ExpTech(体验技术)都会逐渐成为新的业态或者技态,过去的互联网+和+互联网之争也会逐渐有了新结论,过去许多在特定领域的专门能力也必须在新业态中得以提升、转换或者被扬弃。

日本的“社会5.0‘国家战略实际上就是各个行业(X)的ABCT化,其比之德国产业4.0版图,我认为立意更高、聚焦更明确、影响更深远,其具体定义内容,读者可以在网上查到,在此不再赘述。

最后想说的是,在一个技术大变革的时代,各个垂直与横向领域的创新层出不穷,我们不必拘泥于一个“新零售”概念而起舞,以为它是人类技术改变未来的主流。

作者袁道唯为亚信公司副总裁、首席咨询官,《客户世界》杂志总编辑;

转载请注明来源:“人货场”在IoE中, “新零售”属于X-Tech的一部分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