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意在夯实个人信用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449

||2006-01-02


  2005年11月1日,信产部、公安部、银监会3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整治手机违法短信息。同时,信产部还要求基础电信运营商要负起责任,对用户的有效身份进行登记,即进行手机号码实名制的尝试。
  手机实名制一下子引来轩然大波。支持者认为,以往电信码号管理和监控上的过于疏忽,才使得诈骗、色情等违规短信有了可趁之机;反对者认为,手机实名制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应该对此进行听证,征求用户的意见;甚至更有人指出,这有违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用户享有通信自由、隐私等权利。
  如果将手机实名制上升到法律这个高度,恐怕就有点上纲上线的嫌疑了。其实,手机实名制只是登记一下用户的名字,根本就不会暴露隐私,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对手机实名制产生抵触情绪。如果你是一个合法用户又何必在乎多填写一个名字呢,况且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签名,为什么就没有考虑隐私权呢?
  所以说,对于手机实名制没有必要大惊小怪。但通过号码实名登记能否起到应有的限制作用,这可能是另外一码事。想通过实名登记的方式来过滤掉违规短信等垃圾、诈骗信息,恐怕难以奏效。首先,手机号码流通渠道并不是只有运营商一家参与,参差不齐的代理商根本无法对用户的身份进行确认,就连运营商也没有能力甄别假证。而且,发违规短信的犯罪分子往往无孔不入,只要有一点漏洞就会以身试法,因此,几乎破绽百出的手机实名制根本就无法起到应有的遏制作用。另外,在手机用户中有近7成是属于未登记的预付费用户,这部分存量用户如何解决?所以,要堵住违规短信仅仅靠手机实名注册还远远不够。
  不过,实名制是一个趋势,笔者认为,实名制登记应该提倡。现在我们还没有一套完整的针对个人的信用体系,但在未来这是必须的,将手机号码纳入信用体系也是迟早的事。所以,用户应该响应实名制登记而不是抵制,这是复杂的信用工程的一部分。实名制登记要起到信用效果,暂时还需要多方面协调,但趋势已不容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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