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意见昨日出台
||200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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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方芳)从明年1月起,在电视屏幕上轮番轰炸的电视购物广告将有一个质的改进。不仅播出时间大大缩短,连播出平台也有了限制。
广电总局昨天公布了《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严禁擅自开办电视购物频道和播出电视购物节目。规定从明年1月10日起,除了已经批准开办的电视购物频道和专门的购物时段外,其他模拟、数字和付费频道,一律不得播出电视购物节目。
加上此前广电总局61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中已经对电视购物广告下发的限制令,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电视购物广告被列入普通广告,播出时长被大大缩短。
这些“紧箍咒”牢牢限制着电视购物广告的无序发展。
新闻解读
调整购物频道合法身份
昨天出台的 《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是基于对现今电视购物频道的整治。
现今有众多的广电媒体及其下属机构,已经开办了购物频道,记者在网上一搜索电视购物频道,就出现了众多的名称——有深圳卫视宜和购物频道、陕西电视台乐家购物频道等。几乎大部分的卫视和一些广电集团都在开办各种类型的购物频道,陕西卫视的购物频道就达到了6个。
但这些购物频道的身份并非都是合法的。因此,广电总局的这道限制令,正是对购物频道合法身份的一次大整顿。 文/方芳
对电视购物的几道紧箍咒
1.无证电视频道不得办2.开办专门电视购物时段3.电视购物产品要能退货4.电视购物广告被列入普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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