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十年专利收入梦:朗科销量从50%骤减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16

||2009-09-14

若是在十年前提起U盘,人们最先想到的一定会是一家深圳的民营企业——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然而近年来,随着公司盈利模式的转变,朗科的品牌也已经不再拥有昔日的辉煌。而这种靠维权、打官司过度倚重专利收入的商业模型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从产品开发转向专利维权

朗科成立于1999年5月,主营产品为移动存储、车载影音、数码娱乐产品等,同时也是国内唯一拥有闪存盘(OnlyDisk)发明专利的厂商,注册资金为2000万人民币。公司创始人、总裁邓国顺在业界有着“U盘之父”的称号,而他所发明的闪存盘更是目前我国在计算机存储领域二十年来唯一属于中国人的原创性发明专利成果。

在2000年的第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U盘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从那个时候开始算起,朗科仅用了3年的时间,就创下了销售5亿元的数字,销售量高达150多万个,占据我国U盘市场的50%。

让许多人没有想到的是,朗科并没有对自己早期打下的江山有所留恋,而是将传统的“技术-专利-产品-利润”模式,逐渐转向了以专利运营为主的“技术-专利-利润”模式。按照朗科的发展战略,是以U盘及其周边产品为公司的技术核心,布局全球市场,通过专利授权、法律诉讼起诉侵权者以及与侵权者和解后再签订授权的方式,收取专利许可费用。

资料显示,2002年9月,朗科以“华旗资讯的爱国者品牌闪存系列存储器产品构成专利侵权”为由,先将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当时被人们称为“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案”。

2004年12月,朗科又以“闪存盘基础性发明专利被侵权”为由,将日本索尼(无锡)全资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索尼立即停止其对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并要求索尼公司赔偿1000万元人民币。由于在国际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中,向来都是跨国企业状告国内企业,此案可以说是首开了国内企业状告跨国企业的先河,更是在业内闹得沸沸扬扬,并被冠以“中外知识产权第一案”之称。

2006年12月,尝到知识产权诉讼甜头的朗科更是远赴海外,将美国三大移动存储商之一的PNY科技有限公司(Paris and NewYork)送上了法庭,要求PNY公司立即在全美停止生产、销售U盘。据业内当时的传言,此案涉及的赔偿金额可达数亿元人民币。该案于2008年2月达成庭外和解,可以说,朗科凭借此案在北美地区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品牌知名度。

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郑樑谈道:“在知识产权的诉讼中,想要有胜诉的可能,则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证据,而举证第三方侵权使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朗科之所以能在诉讼中屡战屡胜,一个很大的外部因素,是由于许多企业在存储这一领域的投放力度还很有限,一旦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存储领域当中,那么朗科未来的诉讼道路也将越来越难。”

2、相比国际巨头差距明显

众所周知,在以专利运营为主的技术公司里,美国高通公司一直都处于领头羊的位置,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友军曾对该公司给予很高的评价:“全世界做得最好的一个公司就是美国高通,大家都羡慕它,它根本不搞生产、销售,完全就靠出售知识产权,许可别人用知识产权为生。

据了解,目前朗科还并未能完全达到“技术-专利-利润”模式,传统的“技术-专利-产品-利润”模式仍然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这与高通公司相比有着很大的区别。

数据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朗科专利许可收入为2700万元,几乎与2007年的2800万元的数字相当,而2007年朗科的专利许可收入已经占公司营业收入近10%。此外,《华夏时报》记者还了解到,朗科近三年营业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仅为6.96%,而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却高达51.4%,这一不平衡数据说明朗科不仅是在向专利授权的方向发展,而且其市场份额的增长不能令人满意。截至2008年10月31日,朗科在全球范围内累计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量为327件,发明专利数量为245件,其中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有43件。

南海成长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郑伟鹤认为,芯片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这对企业的快速反应速度要求较高,同时对企业的技术情报及知识产权信息、前瞻性技术研发的要求比较高,专利盈利的商业模式对企业的研发体系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同时,该商业模式的主要风险在于如何保证技术的持续领先优势,以及在相关产品价格下降的规律中保持较好的利润率。

郑樑律师同样表示,类似朗科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其存储设备自身的技术含量并非很高,使得第三方很容易模仿,而申请一个发明专利最少也需要18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能是3年甚至5年的时间,这就给侵权者以一定的可乘之机。

深交所某业内人士与新财富研究员文芳研究认为,与高通相比,朗科的盈利结构(朗科三大盈利来源,即产品、芯片和专利贡献的收入和净利比例不尽合理)还不太稳定和成熟。数据显示,2007年度朗科10%的收入和近一半的利润来自专利(研发费用以1000万元计算);而高通35%的收入和39%的利润来自专利,用近5年的数据摊平来看,是30%左右的收入带来40%左右的净利润。

而这种过于倚重专利收入的商业模型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朗科和高通的这组数据反差强烈,要么是朗科的产品销售较弱,要么是朗科的专利运营效率比高通高。对于后者,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朗科收取的专利费高于高通,但是技术在不断贬值,授权厂商会否买账?另一种是朗科研发投入不足,研发投入是专利运营公司的生命线。

文芳还强调:“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也使得朗科的专利盈利主要来自于海外,国内的盈利收入主要还是靠产品,这也是朗科与美国高通最大的差距之一。所以说在国内法律制度没有跟上的情况下,朗科转型以专利运营为主的道路,仍十分坎坷。”

由此可见,类似U盘、MP3这种类型的消费电子产品,若朗科自身的品牌不能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份额,单单依靠专利技术来实现公司盈利模式的转型仍存在很大风险。根据艾瑞咨询2008年1月发布的网民调查数据显示,朗科MP3/MP4的拥有度为1.99%,预购度为1.62%,喜好度为1.93%,与早年前几乎垄断整个中国市场相比,早已是天壤之别。

(责编:情绪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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