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电影网络招股融资 律师:涉嫌非法集资
||20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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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隔2200年,如今网上一则有关草根电影《北漂之王》网络招股的帖子再一次将草根文化向精英文化的挑战摆在了世人面前。本着将电影的话语权从精英手中夺回,还给草根的精神,《北漂之王》提出“艺谋小刚,宁有种乎”的口号。发帖人“liliman007”表示,因制作资金问题,现向网友公开进行资金募集,每股100元人民币,募集额度不限。而就在两个月前,开辟中国电影网络融资道路的第一人胡淑芬已经完成了为其喜剧电影《阿芬Mr.Fun》的1000股股票认购,总融资额为10万元。
想投资,加入股东QQ群
近日,在各大论坛里,一则题为《草根电影<北漂之王>网络招股说明书》的帖子频频现身。帖子称,资金筹集额度不限,但最高不超过电影的制作成本,有意向者可以加入股东QQ群,向管理员确定认领的股份数。该网络融资行为截止至2009年7月31日。
据发帖人“liliman007”介绍,《北漂之王》主要想表现北漂一族生活的酸甜苦辣,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该片的问世,将填补国内北漂励志喜剧电影的空白,极大地丰富80后劳动人民的笑容,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失业失眠引起的便秘与三叉神经痛。
作为一部草根电影,该片表示要做好看的大众商业电影,拍草根身边的故事。然而因为制作班底的默默无闻,资金的募集成了最大难题。因而《北漂之王》决定采用网络融资的方法。
帖中对资金募集的方式和运作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每股100元,最低认购1股。启动资金募集到位后,将由网友代表与策划团队代表和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共同开户管理,采取预算制,经网络股东大会在指定QQ群里投票同意后方可支取。部分资金将用于电影片花和海报的制作,制片人以片花和海报参加电影节或其他方式寻求后续投资。电影公映后,网友投资的资金将按占电影总投资的比例参与票房分账。电影开机前,所有的费用由策划团队承担,电影开机后,由制片人负责资金的运作,也可由网友担任或指定独立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事宜。
对于这次的网络融资行为,“liliman007”做了最坏的打算,他调侃地说,“如果仅募集到100元,自己将抱着这位伟大的股东痛哭一场,并指腹为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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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电影拒绝潜规则
目前,《北漂之王》的剧情梗概已初具雏形,不过,“liliman007”表示所有网友均可以将自己的北漂经历发给剧组,编剧将会以此作为参考。此外,所有演员将按剧本的需求与贴近生活的原则公平选取,只选最合适的,不选最好看的。“liliman007”称该剧拒绝潜规则竞争,只要他在,导演就没有任何机会潜规则女演员。
在已公布的诸如制片人、导演、编剧等几个重要职务中,唯有编剧的人选已经确定为李振霄。记者在网上对此名进行搜索后,未查到任何相关信息。关于导演和制片人的人选,“liliman007”只是承诺会选择业内资深人士。
第一个“吃螃蟹的”已融资10万
其实,《北漂之王》并不是第一个想到网络融资拍电影的人。2008年12月,青年导演胡淑芬(原名胡亮)已经尝试了这个方法,在万科论坛开设“淑芬凑份子”专版,发起了“网络集资拍电影活动”,为其喜剧电影《阿芬Mr.Fun》进行民间形式的融资。整个融资活动拟发行1000股股票,每股100元,总额10万元,网友自愿认购。今年1月,胡淑芬成功融资10万元。
有网友分析,胡淑芬的成功融资来得并非偶然。作为无厘头文化的领军人物,胡淑芬在网络上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网友认同感,正是有此良好的网民基础,使胡淑芬的融资成为了可能。
律师:网络融资涉嫌非法集资
对于目前兴起草根电影的网络融资行为,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刘巍嵩律师认为此举涉嫌非法集资,可以从以下三点来认证:一、经营行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二、融资对象是否属于不特定人群;三、融资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公益性的。
无论是胡淑芬所谓的“凑份子”行为还是《北漂之王》的招股行为,在这三点上显然都有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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