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PK网络购物,谁更值得信任?

    |     2015年7月12日   |   会议会展   |     评论已关闭   |    1439

|王易见|2009-02-14

最近上海市消保委12315维权热线和市工商局联合公布了春节长假七天的投诉举报情况,结果显示,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投诉量居首位,12315热线七天共接到涉及电视购物的投诉达5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0%,很显然,电视购物已经陷入了极大的“信任危机”,如果有关部门、机构和运营单位不及时采取措施,电视购物很可能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
 
早在去年八月份,笔者就写过一篇《缩水60%:橡果国际带来的一些启示》的文章,橡果国际股价大幅下滑的直接原因是企业的诚信问题,而根本原因则是电视购物模式的先天性诟病。因为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投诉并非花落橡果国际一家,其他的电视直销购物公司也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在我看来,电视购物已经完全变成了一颗毒瘤,这类购物广告充分抓住消费者便宜实惠的心理,以低价格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害得不少消费者“叫苦不迭”。每当看到吹得天花乱坠的电视购物广告就让人心生厌恶。

从电视购物诞生到今天,问题层出不穷,从未间断过。由于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屡见不鲜,早在06年8月的时候,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就颁发了对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等五类商品不得在电视购物节目上播放的法规条令(禁播令),给电视购物敲下了警钟。然而事实并未如有关部门期待的那样发展,07年,随着“藏秘排油”、“胡师父无烟锅”等虚假宣传电视直销产品相继被曝光,电视购物再次走到了风口浪尖,加上本次上海市消保委和工商局公布的投诉,电视购物如此之多的弊端让我们疑惑,难道它真的已经成了扶不起的阿斗?

电视购物早期的高速发展得力于其模式的新颖,运营成本的低廉以及给客户带来的方便快捷,不过这也成为电视购物招摇撞骗的不二法门。据一位曾在电视购物行业工作过10余年的业内人士透露,50万的注册资金,七八名客服人员,一款产品,10万的现金流就能组成一个电视直销公司,其实这种公司和皮包公司别无二致,如此低成本运作让很多电视直销公司敢于铤而走险,为了自己的利益采用欺骗手段坑害消费者。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情况被举报出来,从中我们不难发现,电视购物至少存在以下问题:过分或片面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者;违规发布广告;采用虚假的现场演示、或是运用数码技术合成效果对照图片,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肆意贬低同类商品;内容低级庸俗、售后无保障等。

不过电视购物的问题并非无解,关键在于有关部门、机构和运营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打假冒伪劣,保护消费者利益。这在国内其实已经有了很成熟的范本可供借鉴使用,这就是网络购物。针对近期“电视购物”被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透露,规范电视购物行业的《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正在抓紧起草,其中就大量借鉴了网购行业先进经验,如淘宝网推出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

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在模式上有一定的异曲同工之妙,他们都能让消费者非常方便获得自己需要的商品。但相比电视购物,网络购物采取了多种举措保证消费者的利益,所谓诚信为本,这是网络购物能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就拿国内第一大网购平台淘宝网来说,在淘宝网成立之初,就采用了信用评价体系、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来提高网络购物的信用度。07年8月,淘宝网全面推广“消费者保障计划”,第一阶段一经推出就获得不错的效果,网购环境获得持续不断的净化;08年3月份,淘宝又推出三项维权新规则,作为消费者保障计划的第二阶段,通过“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三大举措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信任度;08年9月,淘宝继续推出消费者保障计划第三期,其中包括数码与家电类目30天维修、古董珠宝类目保真、食品类目认证审核、奢侈品鉴赏以及屏蔽搜索引擎五大举措。

淘宝分步实施的消费者保障计划在确保消费者获得高质量使用体验的同时,也为他们的利益加上了多重保险,为网络购物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回过头来看电视购物行业,其实,淘宝的消费者保障计划可谓是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范本,除为相关《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之外,目前约有40多家电视购物企业也纷纷效仿其经验,致力于打击假冒伪劣,保障消费者利益,提升其信任度。不过能否起到真正的效果还有待考究,因为在低成本高回报的情况下,始终有人会铤而走险,加上电视购物很难形成网络购物那样统一的平台,管理方案的执行力度始终是鞭长莫及,在此前提下,我觉得电视购物其实应该退出历史舞台,其职能完全由网络购物来替代。因此,强烈有关部门直接加大对电视购物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而不能停留在简单的规范和完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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