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决定3项增值业务商用试验延至明年8月
||200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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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近日同意,“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等三项增值电信业务商用试验期延长至2005年8月31日止。
为推进电信新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8月在国内启动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等三项增值电信业务商用试验。在为期一年的试验期中,由于业务开通时间短,商用试验的实际进度和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现阶段该业务转为正式商用的条件和时机尚不成熟。经研究,信息产业部决定这三项增值电信业务商用试验期延长。原批复同意的试验城市可继续开展商用试验。试验延长期内,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参与跨省或全国范围内的商用试验。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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