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一个多元化的融合就业环境——障碍者就业在国内的发展现状与社会支持

    |     2015年12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2110

网路|吕飞|2015-12-06

一、融合就业概述

2006年12月13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障碍者权利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 ) 。2008年6 月26 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公约》 , 同年8月31日《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根据《公约》第二十七条“工作与就业”,缔约国确认障碍者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工作权,包括有机会在开放、具有包容性和对障碍者不构成障碍的劳动力市场和工作环境中, 为谋生自由选择或接受工作的权利。

融合就业以《公约》为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倡导在合理便利与非歧视条件下推动无障碍工作环境的建设, 促进各种类型的障碍者雇佣。融合就业强调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就业者三方支持系统,包括对障碍者的岗位研究与开发、职业训练、以及其工作伙伴的融合培训与后期评估等, 将实操性社会模型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联合国 CBR(社区化康复)指导方针下,本土障碍者健康、教育、社会赋能等方面进展的综合体现。

融合就业在用工方面需要雇主在法律规定、 企业社会责任多元化用工策略、包容性的企业文化等意识指导下,为障碍者提供工作机会与适应的工作环境,职业教育与发展的机会。融合就业与用工的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倡导企业与社会以自己的需求来对应有某方面功能障碍员工的需求,提倡企业、社会与障碍员工的双向选择。

2、着眼于建立长期支持系统,在障碍者就业问题解决的同时,亦追求其在工作岗位上的长远发展。

3、不光提供对员工的支持,也提供对家庭、学校、企业等多方社会力量的支持,以实现支持网络的构建。

4、将投资障碍员工的能力建设成本与目标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障碍员工的职业能力提升对企业来说不仅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还有巨大的社会价值。

5、将“强调障碍者能干什么,而不是不能干什么;强调障碍者能以自己的方式干什么,而不是以一般的方式” 作为认识障碍者就业的基本立场。很多障碍者不仅能够通过功能补偿去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有些代偿功能的发挥,反而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 中国企业雇佣障碍者的行为与国际社会的融合就业与用工标准还有一些差距, 但很多企业已经具备融合就业与障碍者用工支持系统的雏形,相信在不断的探索中,这些多元化用工的先行者不仅能够走上适合本企业的融合用工之路, 同时也能够为整个用工市场带来积极推进。

二、国际功能、障碍与健康分类标准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推翻了1980年制定的医学模型下的《国际缺损、障碍和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Disability and Handicap),以《国际功能、障碍和健康分类标准》(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取代。

ICF关注造成障碍的各种因素如身体、环境、参与能力等,以及用何种方法可以减少这些障碍因素对障碍者的影响。

ICF包含四大类,分别为身体功能,身体结构,活动和参与以及环境因素。ICF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功能”,其包括了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参与三个部分。身体功能和结构指的是人体的生理功能(包括心理功能)和解剖结构;活动是指个体执行一项任务或动作时的具体表现,如爬梯子、搬东西等,是功能的个体方面表现;参与则是个体与生活环境的互动,是功能的社会方面表现。

ICF中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是“障碍”。障碍是与功能相对应的,其中包含了损伤、活动限制和参与局限。“损伤”是指丧失或偏离正常的生理功能和结构,如瘫痪是丧失身体某些部位的正常生理功能,截肢则是偏离正常的生理结构;“活动限制”是指个人在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比如无法站立行走,或者无法搬运重物;“参与局限”则指个体与生活环境的互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比如无法上学,无法参加社区活动等。

个体功能的水平和程度(包括活动限制和参与局限)是由背景性因素(环境和个人因素)与个体交互作用决定的。所以在ICF架构中,在身体功能、身体结构、活动与参与之外,还有环境因素这一项。在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下,人的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以及参与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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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F结构图

假如有一位全盲视障者,生活在无障碍设施完好的城市,那么,这位视障者能够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中完全独立。按照传统“残疾证”的分类,这位视障者仍属于极重度障碍的归类,但是按照ICF的分类,这位视障者领取的只是轻度功能需求的“残疾证”,因为他的身体情况和环境因素综合起来判定他的功能表现为轻度障碍。如果这位视障者,搬到了一个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城市,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都不能独立完成,此时他可以将轻度功能需求的“残疾证”换为重度功能需求的“残疾证”,并且要求获得相应的社会服务以及经济补贴。

也就是说,在ICF中,“障碍”并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它会随着环境和个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ICF以1424个编码来呈现个体的健康状况,不再仅仅依靠疾病名称和障碍程度假设一个人在日常工作生活的功能障碍,而是把人放回到日常工作生活的背景当中,考量产生障碍的原因(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ICF已经超越了医疗模型和社会模型,它避免仅以医学定义(如身体损伤程度:视力值、分贝数、智商值等)或者行政定义(如我国残疾分类:重度残疾,或者一级残疾、二级残疾)来划分人的健康状态,转而把注意的焦点重新放回到面临障碍的当事人及其日常生活工作当中,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动态的需求评估。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与地区已经参照ICF对障碍者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管理和分类,将活动与参与和环境因素列为障碍者鉴定的测量项目。

三、中国障碍者就业现状

《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就业的障碍者总人口数为2,215.1万人。其中,城镇444.8万障碍者实际在业;乡村1,770.3万障碍者实现稳定就业(含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 1,389.9 万人)。2012 年,我国全国安排集中就业障碍者10.2万人, 按比例安排就业障碍者8万人, 公益性岗位就业1.8万人,个体就业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12.3万人,辅助性就业0.7万人。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政策, 如按比例就业和政府采购公益性岗位,以鼓励雇主雇佣一定比例的障碍者,并给予雇佣单位一定的优惠税收政策。但许多研究表明,这些法律和政策并没有得到充分实施。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很多,如障碍者缺乏获得出行交通、 教育、培训等基本服务的途径;由于被边缘化的社会地位和条件,所导致的不自信和低期望值;正规部门的就业,包括政府的相关岗位, 机会往往更加稀缺并且需要激烈竞争, 而竞争这些岗位需要以对应的障碍者能够接受的各种教育作为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随着中国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性认识提高,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吸纳障碍者就业是所需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障碍者不是企业的“包袱”,反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企业一方面有意愿雇用障碍者,另一方面又因为对于障碍融合雇佣的不了解而却步, 稍有了解的企业却发现雇用障碍者存在者诸多困难和挑战,关心并寻找其解决方法是政府、企业、公民组织共同的重要课题。

四、ADI融合用工企业支持计划

ADI发展研究所(Able Development Institute)是本土发展领域支持性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正府组织),以联合国碍者权利公约第二十七条为主要工作内容,致力于不同障碍类型人群的社会发展研究与支持工作。

作为障碍研究专门机构,ADI (Able Development Institute)发展研究所致力于不同障碍类型的人们在社会中获得与他人一样融合与发展的机会。“接纳源自理解,理解源自了解”,障碍是人类不可回避的问题,每个人在不同年龄和不同生命阶段都会产生不同类型与程度的障碍。正如我们必将老去一样,障碍终将令我们加入到需要特殊支持的社群中。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人都是障碍者,人人都要经历障碍。

对障碍者的“支持”至少包括两类,一类是“非直接支持”,例如立法倡导、环境改善、促进教育与就业机会的获得、捐助相关机构或通过相关机构捐助等,另一类是“直接支持”,例如陪同外出、生活协助等。不管何种支持,都应基于对障碍者的了解。近期ADI组织编写了《障碍者支持手册》,面向普通读者以使障碍者能享受到更加具体完善的支持。

《视障者的活动与社会参与支持》

与视障者沟通技巧―――节选自《障碍者支持手册》

1.与视障者交流时,不要使用和障碍类型相关的外号等不尊重的歧视性称呼。

2013年6月多地视障者到必胜客餐厅门口进行抗议,原因是必胜客此前在国内各大视频网站投放的一则“虾球”广告。广告中,一个卡通人物问另一人:“你知道虾球为什么总是到处乱滚吗?”另一人呈疑惑状,问的人自答:“因为他是虾——球!”与此同时,屏幕下方配上字幕 “(瞎)球”。画面中的虾球戴上墨镜、拄着拐杖,伴随一侧闪现的“虾?”“瞎?”字样,从屏幕中央向外滚出。必胜客随后在其官方网站刊登道歉声明。

2.与视障者交流时,为了让其获取必要的周边环境信息,应先介绍身边的朋友以及参与谈话者,让其了解周围都有哪些人。

3.视障者的听觉记忆通常比较强。在多人发言时,请在讲话开始前或者结束后自报姓名,方便视障者将发言者的声音和名字联系起来记忆。

4.对视障者讲话时,先称呼其名字,提示正在与其讲话。

5.第一次见面时,尽量多提供对话者的信息,让视障者对交谈对象产生安全感和信任感。

6.由于视障者无法获取视觉信息或视觉信息获取能力很低,在与其交流时,要注意将习惯的表情与身体语言表达转化为语言表达。同样,来到视障者身边时,要言语示意,离开视障者时,要向对方说明,不要使用眼神或者动作示意离开。

7.除非有特殊要求,应用正常的语音语调与视障者进行谈话交流。

8.与视障者交流时不要有不雅或不尊重的小动作。

9.要及时告诉视障者环境的变化。如告诉视障者有人进来了,来访者是谁。

10.在向视障者描述新鲜事物时,要从各种角度进行形容,让视障者有个全方位的了解。如果视障者就一件事情不停向支持者确认,支持者要耐心的对其解释。

11.视障者的触觉记忆通常较好,在向视障者描述新鲜事物时,可以引导对方对所描述事物进行触摸,以方便视障者形成对事物的触觉记忆,加深其对新鲜事物的了解。

12.递给视障者物品时,要先用言语说明,如“给你手机”,然后将手机递到对方手中,待其拿稳后再松手。

13.如果交给视障者多样东西,应该分别说明并让视障者触摸确认,如果交给视障者的为容器(信封,口袋,盒子等),要确定封好封口再交给视障者,或者让视障者确认开口位置自行封口。例如:“这里有个信封,信封里的是你的证件”,并挨个让视障者触摸信封、证件,然后将证件放入回信封中,封好封口并交回给视障者,同时帮助视障者触摸确认封口位置。

14.与视障者在一起时,非视障者之间不要窃窃私语或者互相用手势交流,否则容易让视障者产生猜疑和不舒服感。

15.与视障者在一起时,非视障者和他人说话时间不宜过长,避免把视障者长时间的“晾”在一边让其无所事事。(非视障者可以东张西望分散注意力,视障者则无法这么做。)

本文刊载于《客户世界》2015年5月刊;作者吕飞为ADI发展研究院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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