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 回归服务者角色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63

||2005-11-30


    最近看了媒体关于海南省电信业几位老总诉苦的报道,说什么“客户刁钻、老大不好当”之类的话,看了之后让人有颇多感触。


    第一个感触就是:电信运营商的“老大”思维还没改变。从该报道文章中不难看出运营商对当年垄断时代的无限留恋。而如今,主动权已经不在运营商手中,天平向客户倾斜,运营商感觉日子过得不如以前舒服,所以才有文中报道的大发感慨。这的确是一种没落“江湖老大”的感慨。这种把自身定位在“老大”的做法让人生厌。运营商自身不在如何做好电信服务工作上下功夫,却来花功夫挑客户的毛病,指责客户刁钻,大有恶人先告状之嫌。


    第二个感触是:电信运营商在妖魔化广大客户形象。该篇报道中,运营商老总把客户中最极端的情况一一列举,给读者感觉好像客户都是那么恶意刁难、蛮不讲理;而把运营商自身说得则是那么无辜和无奈。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把运营商对待客户的极端情况一一列出来,不知大家会把运营商想象成什么样子。例如媒体报道过的“移动错扣千元话费想得赔偿必须保密”、“16秒打出千元话费”、“手机话单漏洞百出用户怒讨话费知情权”、“河南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差错1年多收用户2亿”、“电话计费‘黑洞’到底有多深”,等等。如果把这些报道中的运营商形象用一篇文章写出来,大家会怎么评价他们呢?恐怕不只是蛮不讲理,还有搪塞推诿、威逼利诱、巧取豪夺吧?完全是一个霸道的形象。


    除了感慨之外,笔者认为该篇报道还反映出一个深层问题,这就是:运营商能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及时转变角色,真正树立服务意识?


    实际上,相对于其他放开竞争的行业而言,电信业的进入壁垒非常高,一直是国家严格限制进入的领域;即使经过了近十几年的改革,其竞争者不过6家而已。而且在同一业务领域,竞争者不超过3家。这样的竞争烈度根本无法与其他行业相比。比如家电行业、手机行业、通信系统设备行业等,哪一个市场都有数十家企业在竞争。我们不敢想象:如果电信业务领域也象这些行业一样竞争激烈,那么报道中提到的“老总”该怎么面对。报道中的老总说出“老大不好当”这样的话,说明运营商还没有树立为客户服务的意识,还没有从“老大”角色中回归服务者角色。


    在运营商角色定位错位的情况下就引入竞争,其后果是可怕的。在运营商之间,这种可怕后果具体表现为:垄断性经营、用技术手段强制用户无从选择,在互联互通方面人为设置障碍;更有甚者竟然派人破坏竞争对手通信设施、诋毁对手形象,等等,完全是非市场竞争手段。在对待用户方面,正如上文例子中提到的,出了差错后推诿责任、威逼利诱,业务选择方面强制消费,与不良SP沆瀣一气、骗取用户包月费,等等,这些根本不该是一个服务型企业的所作所为。


    要杜绝这些现象的出现,根本的做法就是打破电信运营的垄断经营,用竞争来培养运营商的服务意识。而服务意识的树立,首先需要电信运营商转变观念,认清自己作为“服务型企业”这一角色,明白服务型企业最重要的是做好服务工作而不是指责客户。


    但是,这个转变对运营商而言不是易事。因为多年来的垄断经营,电信运营商更习惯于把自己定义为特殊权力机关而不是企业。垄断导致了骄纵,服务意识的缺乏和垄断思维惯性,导致运营商在忽然面对竞争时,无法及时转变自身行为方式,遇到问题仍从“老大”这一角色的思维定位出发,一切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段都被用来维护自身利益。象派人破坏竞争对手通信线路等暴力行为,与黑社会为了收保护费而争抢地盘的火并有什么区别呢?


    电信行业如今已经进入了竞争时代。竞争时代的电信运营商,如果还沉浸在老思维和对过去“美好时光”的怀念中,以为可以延续过去的“成功模式”,那么用不了多久,这样的运营商就会被用户抛弃。一个不能适应环境变化的企业,何谈持续发展呢?


    竞争时代,服务为王,在环境发生变化之后,电信运营商极需突破自我,树立服务意识,从“老大”角色回归服务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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