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解救乞讨儿童:14天救出6人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23

||2011-02-10

近来,“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在微博上掀起了一股网络“打拐”的热潮,不少网友走上街头,拍下乞讨儿童提供解救线索,“让孩子回家”的全民总动员不断升温。昨天下午,中国第一家“寻子店”店主彭高峰,通过网友在微博上转发的孩子图片,在江苏邳州找到了被拐卖近3年之久的儿子彭文乐,成为微博开通14天来成功解救的第5个被拐儿童,另有一名被解救儿童系亲属带出乞讨。

昨日,该活动发起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微博)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这次网络行动对解决儿童乞讨问题有所贡献,最终通过制度建设和全民参与,减少和彻底杜绝未成年人乞讨现象。

让“儿童乞讨”无从牟利

东方早报:最初怎么会想起在微博发起这个行动的?

于建嵘:这是从一个偶然事件开始的。1月17日上午,我收到一个福建妈妈的求助信,说孩子杨伟鑫2009年被人拐走,2010年初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在厦门街头拍到了孩子照片,孩子已经被搞残成了街头乞丐,但仍下落不明。当天下午经核实之后,我把求救信的内容发上微博,引起了很大反响。

1月24日,几个网友和我商量了一下,逐渐产生了这个想法,向新浪提出开认证微博,专门收集和公布乞讨儿童信息。第二天,“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官方微博就开了。

东方早报:这么做的出发点是什么?想达到什么目标?

于建嵘:收到那封信时,我真是愤怒极了。起初是想通过网络,促使社会有所行动,解救那些乞讨儿童,只要全国的网友都行动起来,见到街头行乞儿,无论是拐卖的还是自家孩子,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我们都拍照、报警、组织解救,让违法分子无路可走、无利可图。我们的目的是要杜绝一切儿童乞讨,无论是被拐儿童,还是亲人带领自家孩子行乞,都需要解救。最终目标是想通过全民参与,减少和彻底杜绝未成年人乞讨现象,希望通过推动立法,制定核查和救济乞讨儿童的严格程序,让儿童乞讨失去牟利的市场。

将助代表委员起草提案

东方早报:目前有哪些进展?

于建嵘:这个微博已引起9万多名“粉丝”关注,半个月来收到了各地1700多张街头乞讨儿童的照片,也得到了不少地方公安部门支持,可以说,“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正成为全社会的行动。我觉得全社会已经初步树立起了基本观念——看到14岁以下的乞讨儿童均可报警。

目前,已有家长通过网友发布的照片,辨认出可能是自己的孩子,去当地寻找了。本来,昨天(7日)在珠海成功地解救了一名西部的孩子,但经过当地公安部门DNA检验,网友所拍的乞讨男童与该照片中其身后成年男子之间具有父子遗传关系。虽然不是被拐儿童,但再次说明,由亲人带领的自家孩子,也需要解救。希望通过各方努力,形成可操作的对乞讨儿童的举报、出警、鉴定、救助等行为的规程。

东方早报:听说有代表委员将在3月份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严厉打击和惩罚拐卖儿童案”的提案?

于建嵘:目前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和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歌唱家韩红等都与我们联系,将就未成人乞讨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相关议案和提案。

接下来,我们将招聘志愿者及专业人士,帮助即将在两会“发声”的代表、委员们整理材料、协助议案和提案的起草工作,最终希望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杜绝儿童乞讨现象,打击拐卖儿童行为。

以数据库保护隐私安全

东方早报:半个月来,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或者新的问题?把乞讨儿童的照片直接公布在网上,会不会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

于建嵘:有个问题是,可能有很多家长不知道微博上有这么一个行动,以前是家长发照片找孩子,现在是网友发照片希望家长能够看到,所以需要媒体的力量,形成全民参与。另外一个问题是,我们要考虑到,拐卖儿童的可能是团伙,公布照片后,有人看到后可能会将被拐儿童转移,容易打草惊蛇。

至于在网上发照片的行为,我认为是一种解救行动,不涉及侵权,因为他们乞讨本身是在公开活动,而且让14岁以下孩子乞讨是非法行为。我们也在考虑更好的发布方式。

东方早报:接下来还有什么行动计划?

于建嵘:我们已在新浪和腾讯设专题微博,将聘两位志愿者管理,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补助;已收到的1700多张照片,需要建立一个数据库,并讨论建立相关解救章程。成立数据库有几个好处,一是便于丢失孩子的家长以及警方查实判断;二是可以对孩子的隐私予以保护;三是保护孩子的安全。

我们将改变相关工作,建立新数据库,做好保密工作。网友可以上传照片,我们进行数据库管理,与家长发来的照片进行对接,身份确认后允许他来看,然后与警方合作。免得像现在这样在网上公开,有利于安全,也有助于解救工作的有效进行。

东方早报:在这次行动中,有什么值得思考和注意的地方?

于建嵘:阜阳等地被拐儿童乞讨如此猖狂,政府有无失责、法律是否量刑太轻?这些都需要彻底反思。对网友的举报,为何有些执法部门不愿作为?国家和社会要给未成年人特别保护;对生活确有困难者,除民政保障外,还要动员先富起来的人承担一些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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