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等半导体巨头联名上书 希望税收优惠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80

||2009-09-10

每经记者 倪洪章 发自北京

国内7家主要半导体生产厂商,正联名上书国家相关部委,要求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在税收方面的优惠制度。

七企业齐喊压力骤增

昨天,来自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的消息显示,这7家芯片企业是上海华虹NEC、中芯国际、上海宏力半导体、台积电中国、苏州和舰、上海先进半导体、上海新进半导体。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7家企业已经联名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工信部,提请了“关于要求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件优惠条款的紧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根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43号规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即本文所指半导体企业),进口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一律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此前,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相关税收制度一直在沿用200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俗称的国务院18号文)。国务院1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今年1月1日实施此项税收新政的时候,国家相关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税收新政实际上从7月1日才开始正式执行。然而,这项税收制度的调整给国内半导体生产企业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

企业对资金非常敏感

一项税制的调整,为什么让半导体企业产生如此大的反应?

采访中,上海先进半导体的一位内部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国内半导体企业主要的核心设备均来自于国外,投资额度非常大,国家在这方面的税制调整势必会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记者了解到,这种影响在半导体企业初创时期密集引进设备时的尤为明显,而投资高峰之后,“原材料所需要的硅,也需要从国外进口,所以进口增值税的征收的影响还是存在,并且比较明显。

上海先进半导体2009年年中财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收近3亿元,与去年同期5.18亿元相比营收大幅下滑;净亏损5600万元,去年同期也发生亏损,但只有600万元。国内半导体行业的标杆企业中芯国际的财务指标同样不乐观,财报显示,今年第二季度中芯国际净亏损9810万美元,而上个季度的亏损额为1.78亿美元。

相关部门反响积极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7家企业走到了一起。

据记者了解,上书的意愿来自7家企业的最高层,有些企业由是由财务总监直接参与。7家企业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进口设备材料和零配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尽早出台新的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最新消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已表示,国家几个部委都在加紧新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流转。知情人士向记者说,国家相关部门在接到《报告》之后,反响很积极,发改委和工信部都表示支持,“关键是看财政和税收的主管部门。”上述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虽然新政策具体出台的时间还不确定,“但是,相信快了。”(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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