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61

|海亮|2009-08-25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11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市政府意见,市发改委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政府出台的11项新政。

据介绍,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指为生产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省政府确定我省重点发展七个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即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创意产业、职业培训。

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财税、信贷、土地等方面。其中财税方面的政策措施最多,主要有:对财政困难县(市、区)每年上缴省级的营业税比上年增长部分予以全部返还;工业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后税负如高于原税额,可由地方财政予以适当扶持补助,其所购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可以加速折旧;新引进国内外著名企业总部、研发设计中心,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服务业人才的企业,所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有关规定处理;研究开发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的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从事呼叫中心、信息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的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信贷、土地及其他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依据,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企业及合格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把生产性服务业列为政府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在编制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时,要合理安排供地结构,适当增加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对服务业项目用地,符合政策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推动省内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建立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参加境内外展销活动;选择10户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行创新发展试点,探索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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