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是否应定为个人财产引关注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94

||2009-03-23

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话题持续引起公众的关注,现在有一种说法,无论你是谁,你的手机号码一定存在某一个数据库里;无论你是谁,你的各种信息可能都被贴上价格标签,被无数次非法买卖;无论你是谁,你的信息都可能在信息高速路上,裸奔了很多年,而你自己完全不知道。究竟谁在收集我们个人信息,我们怎样保护个人信息,今天,CCTV-2《今日观察》主持人和评论员霍德明、张鸿共同对此展开评论。

我的信息我做主

霍德明:最近遇到一件事让我引起警惕,有一次我到店里买衬衫,正好没有我的尺码,结果店员就让我留下信息来,帮我定制一个跟原来价钱一样的衬衫。结果拿出一张表格来让我填,如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电话号码等,接下来还要填工作单位,还要填职称,还有收入。去旅馆住宿的时候,需要护照、身份证、军官证等,而且他们把手机号码以及其他证件号码全部都抄录下来了,基本上使得个人信息随时随地都在被泄露。作为消费者,对于这些信息应有所警惕。

张鸿: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一天李先生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李先生你好,你的女儿某某出了车祸,需要你把住院费汇到我们账户。事实上像这样的例子很普遍。哪些机构、哪些部门、哪些单位有权在多大范围内收集个人信息?比如说买房的时候是不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号,是不是需提供联系方式,是不是需要知道学历是什么,收入水平是什么,婚姻状况是什么,宗教信仰是什么?

强化商业伦理,加强法规建设

霍德明:国内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出台,所以很多大型通讯公司处在夹缝之间赚钱,我们平常大量收到信息如住房、家教,还有其他广告,每天为了删这个东西都很费时间。企业伦理不是虚的东西,是非常实的东西,法律只是规范一个最低限,而企业必须要自律。

张鸿:互联网几乎每次注册的时候,后面跟着隐私条款,就是你注册这个东西,它保证不会用来给第三方或者牟利或者怎么样,就是这个条款是否有效,比如互联网公司是否严格执行不敢确认。于是我们自己要时刻提醒自己心中要有一个度。如果有人让这种事情成伤害,要让他付出代价。

霍德明:国家应该有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最近刑法修正案里个人信息安全已经规范进去,但什么叫做个人信息安全还有前端的个人信息安全法,还没出台,刑法修正案这里修正了,等于说后门虽然关了,但前门还是开了。比如什么叫个人信息,怎么保护,定义不清楚的话要出大事。现在这个阶段,前门那个缝还是要赶快把它补起来,究竟是谁在收集我们的个人信息?

张鸿:原来一直说个人信息是个人隐私,现在它已经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我觉得只有把个人信息定义为个人财产,才可以避免一些机构和商家过度套取我们的信息。

稿源由CCTV-2《今日观察》特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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