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我国通信文化产业的发展
||20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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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最后一公里被突破,带宽已不再是瓶颈,我们越来越清晰地感到,当前推动通信产业发展的主力不是技术而是内容。网络内容浩如烟海,但总的来说都属于通信文化的范畴,深入研究其特点及发展趋势对通信产业意义重大。天天在线是中国网通旗下专注于宽带内容服务的公司,本文作者长期从事通信文化的研究,独辟蹊径,从一个新的角度审视网络内容的发展道路,似远实近,为我们提供了较好的借鉴。
20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的著名学者丹尼尔·贝尔在他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经合组织在提出知识经济的概念与定义后,很快将文化产业纳入知识经济领域中。近年来,文化产业的作用越来越引人注目,其强大的生命力甚至被经济学家视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动力。
当代通信文化产业是建立在现代数字通信技术基础上,对人类各种文化内容进行创造性再生产、再分配的产业体系,业已成为当今最活跃的经济现象。加快发展我国通信文化产业,紧紧跟上世界潮流,壮大我国经济实力,意义十分重大。
一、应充分认识发展通信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
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正在将通信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内容产业培育成国家战略性产业。美国是世界最大的文化内容强国,文化内容产业是同军事工业一起主导美国经济的两大产业之一,约占美国总出口额的13%。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1年,美国媒体娱乐产业增长率高达6.5%,而同期美国经济增长率平均为3.6%。
日本已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文化内容强国,在游戏、动画、卡通、漫画领域中拥有世界一流的竞争力。早在2001年1月,日本就制订并实行了政府层面上的e-Japan战略。
英国于2000年制订并发表“数字内容培育实践计划”并设立了政府层面上的全权机构(创作产业促进办、创作产业出口振兴咨询团),将该产业销售目标制订为GDP的10%,占全体雇佣人数的5%(132万名)。
韩国也在不遗余力地发展文化内容产业,2002年韩国文化内容产业的主要市场规模达到惊人的18兆8000亿韩元。为了加速文化内容产业发展,韩国提出了“成为创意文化内容五大强国,把文化内容产业培养成下一代国家战略产业”的宏伟蓝图。为此,韩国专门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及其附属10个促进机构,就产业政策、国际交流、人才培养和支援等方面扶植文化内容产业。目前,韩国已初步形成分布全国、功能明确的9大地方文化内容产业群。
通信文化产业横跨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两大产业,是两大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大力发展通信文化产业,对于加速我国两大产业的发展,迎接国际通信文化产业集团的竞争,乃至国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意义。我国应当效法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迅速把发展通信文化产业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早日把通信文化产业培养成一个新的支柱型产业。
二、应加大国家财政对通信文化产业的投入
西方国家的一位文化部长说过:“没有政府就没有文化。”要实现我国通信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使我国通信文化产业在未来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格局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与市场竞争相关的体制、资金、资源、人力等一切因素必须具备之外,加大国家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和制订有关扶植政策,也是一条固本之策。
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通信文化产业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除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消费环境之外,与这些国家对文化强有力的财政投入和扶植政策也是分不开的。为建法国国家图书馆新馆,法国政府投入80亿法郎,建成后每年正常运转的经费为10亿法郎,图书馆所有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再如悉尼歌剧院,作为一个单纯的文化设施,当地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的财政拨款占到剧院总收入的近三分之一,并且剧院维修的费用全部由州政府负担,可见政府投入之巨。英国文化新闻部对于从事原创性文化生产的个人和团体奉行“一臂之距”的投资政策,由英国艺术委员会这样的专家机构代表政府对原创者进行直接资助。法国为抵制美国的“文化侵略”,规定电影院放映法国和欧盟国家的电影必须达到50%以上,超过70%者给予奖励。美国政府则通过立法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对文化进行捐赠。据统计,美国的文化团体和个人从社会各界得到的捐赠,相当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财政拨款的10倍,实际上这可以看作是另一种形式的政府投入。
各国政府不仅注重对原创性和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投入,还出台有关政策予以扶植,甚至作为国家战略予以推进。近20年来,日本政府一直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1995年,日本制订了《新文化立国:关于振兴文化的几个重要策略》,提出了21世纪“文化立国”的战略方针,通过所谓“产、官、学”(即企业、政府与科研机构)相结合的道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日本的卡通、游戏以及电影、电视、音乐、出版、主题公园等文化产业得以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产业。韩国于1997年设立了“文化产业基金”,1999年国会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法》,2001年又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院,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使“韩流”风靡亚洲,韩国成为公认的文化出口新兴国家。
三、应打破各种限制通信文化产业发展的樊篱
应研究和制订有助于“三网融合”的管理新体制。技术进步正在促进语音、数据和图像传输业务的融合,在管理体制上,必须对先行的将电话、数据、传媒分开管理的体
制进行重新研究。建议成立一个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机构,专门研究、制订和协调涉及业务融合的政策问题。从长远发展来看,要改革现行的信息网络与媒体分开管制的体制,建立一个综合管制机关。
应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实现“政企分开”和“事企分开”。譬如,广电总局既承担着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管理,又实际经营着广播电视事业。伴随着有线电视网络的产业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应该与公司化运作机构分开。作为过渡,以事业发展的一部分广播电视业务,可以继续由广电总局所属单位运营。但是,要实现事业与企业的分开。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非盈利目标来管理。
提供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要采用统一开放的技术标准。让更多的设备供应商、软件供应商和应用开发商可以进入这一市场,形成竞争格局,以提高这一市场的效率,并为运营商和消费者带来可选择的技术方案和业务。
要抓紧研究出台数字业务的分类管理办法。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对所有扩展业务进行严格的限制。要对广电、电信、互联网等各类网络的扩展业务进行分类,鼓励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在规范基础上发展付费电视业务、专业电视频道、交互电视业务等,对不同类型的业务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促进通信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信息服务市场。
应加速立法,规范国内外文化企业的经营行为。对数字化信息的内容,应该从政策上给予严格的界定。凡不属于政府专营的内容,应该允许各类公司在竞争性市场结构下提供。当然,属于政府专营的内容,仍然保留在政府严格控制之下。制播一体的新闻节目,涉及时事政治、方针政策等内容,应该由政府统一授权的广播电视机构来播出和管理。凡制、播可以分离或制、播本来就分离的电视节目,已经经过内容审查的电影、电视剧等娱乐性节目,则可以由多家公司制作,并可由多家公司播出。制作和播出可以实行许可证管理。获得电视节目传输经营许可的公司,必须承担政府信息的免费传输或低成本传输的义务,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传播出的覆盖率。
四、应努力培育航母型文化企业集团
我国通信文化产业的现状是摊子多、规模小、力量分散、经营单一、发展缓慢,尚未形成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集团,这种状况既不利于通信文化产业发展,也不适应面对国外强手的竞争。为了繁荣通信文化市场,将我国的文化服务产品打向国际市场,必须集中全国的优秀力量。这必须要有实力雄厚、组织能力强的演出中介机构运作。这样的大公司负责海外市场,而中小企业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从而形成以大企业为行业龙头、数量上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格局。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我们后发制人,不能再走由小到大的老路,而要走一条由大到小的新路。
建立通信文化产业基地是目前一种较好的后发策略,值得推广。成都被誉为“全国三大数字娱乐中心”之一,网络游戏市场份额位居全国第三,家庭宽带接入率居全国第三位,拥有互联网用户三百余万户,游戏玩家一百余万人。数字娱乐产业已经被成都市政府列为重点发展的六大产业之一,并明确提出,将在成都建立数字娱乐基地,发挥基础设施和人才优势,大力发展数字娱乐产业,并将以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方式来引导。据悉,成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多结构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这个基础上,成都市提出的数字娱乐基地的整体布局是:以成立数字娱乐对外交流协会为突破口,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引进资金与技术,重点建立发展培训考试、研发孵化、运营代销、批发交易、消费运用、咨询服务等9个数字娱乐中心,建立起成都市数字娱乐产业基地。该基地的建设目标,是在3至5年内初步完善数字娱乐产业链,形成以成都高新区为数字娱乐核心的研发孵化区。此外还将打造“四个一百”工程:培养100名数字娱乐高级开发人才,孵化100家从事数字娱乐研发的企业,研制100个以中华文化为内涵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数字娱乐产品,实现100亿元由数字娱乐产生的直接经济收入,在成都建立起“西部一流、全国领先”的数字娱乐产业基地。实践证明,由政府主导建立产业基地是从根本上解决通信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的有力方法。
作者为天天在线有限公司总裁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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