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码携带业务的三大疑问?(二)
||200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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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号码携带成本估算的国际经验 截至2004年5月,全球约有23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地实施了号码携带(包括固定号码携带和移动号码携带),在已实施号码携带的23个国家和地区中,超过一半的国家和地区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市场都实施了该业务。但是,各国计算号码携带成本的方法不尽相同,实施较早的国家大多聘请咨询机构(如OVUM、NERA)计算,随着号码携带业务的普及出现了一些简单的方法。 英国OVUM公司结合号码携带的技术实现方式,分别计算出四类成本,总计得出一定时期内的总成本。这种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咨询机构要进行大量的样本调查、预测和计算,上世纪90年代引入号码携带的国家和地区多采用该方法。 我国台湾地区计算号码携带成本的方法较为简单。台湾“交通部”根据美国号码携带设备商TEKELEC的报价,估算出设备购置成本,再以两倍于购置成本估算运营和维护成本,总计得出大致的总成本。 美国管制机构FCC也没有委托第三方进行号码携带的成本估算,而是根据主要运营商和部分中小型运营商各自估算的成本,计算出号码携带的总成本。 虽然成本估算方法不尽相同,但各国对号码携带成本的估算主要集中在移动领域,因为移动领域实施号码携带的意义相对而言更大。 主要国家和地区MNP成本计算结果 地区 成本计算结果 英国 系统建置成本0.74亿英镑;额外传送成本3.04亿英镑;转移每位用户的成本0.62英镑。10年间的总成本4.43亿英镑(OVUM公司,1997年) 荷兰 系统建置成本1,100万欧元;每次携带业务的管理成本8欧元;每次与携带号码通话的额外传送成本0.02欧元;每次与携带号码通话时,拨号后的时延成本0.002欧元。10年间的总成本7,400万欧元(OVUM公司,1996年) 瑞典 系统建设成本2600万欧元;每次携带业务的管理成本11欧元;每次与携带号码通话的额外传送成本0.02欧元;每次与携带号码通话时,拨号后的时延成本0.002欧元(OVUM公司,1996年) 中国台湾 每家运营商的设备购置成本500万美元;每家运营商的运营和维护成本1000万美元;7家运营商的总成本合计1.05亿美元(“台湾交通部”,2002年) 美国 3年内的前期成本10.18亿美元;10年内的期间成本37.17亿美元;10年内的转网成本170.60亿美元(考虑了引入MNP之后,由于竞争加剧而增加的营销、客服等成本);10年内的总成本217.95亿美元(“CTIA”美国移动通信行业协会,2003年)
数据来源:通信信息研究所
实施号码携带可产生极大收益
引入号码携带能够给用户带来极大的收益,主要体现为市场竞争加剧使运营商提供服务的价格降低且服务质量提高,还包括一些具体的细节性的成本节约,如节省了通知费用和打错电话的成本。OVUM公司把实施号码携带的收益分为三类。
第一类收益是转网用户得到的收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A类转网用户(不管是否实施号码携带都会转网的用户)节省的通知费用和避免的相关损失;二是B类转网用户(因为实施号码携带而转网的客户)因为更换运营商而得到的更低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
第二类收益是所有用户得到的,指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促使运营商提高效率、降低价格和创新产品。因为运营商效率提高和服务价格降低使所有用户平均支出费用下降,并扩大了用户的规模。
第三类收益是指由于号码变换减少和呼叫错误降低而产生的资源节约,包括用户无需改变联系方式以及减少了打错电话的次数和费用。
这三类收益的构成比例与市场的竞争程度密切相关。如果该国家或地区在实施号码携带前市场竞争不充分、用户普及率不高,那么第二类收益就比较大,在所有收益中的比例也较高。典型的国家是英国。该国进行固定和移动号码携带的时间较早,市场竞争不激烈,移动电话普及率仅为25%,因此引入号码携带带来的第二类收益最大,达到12.80亿英镑,占总收益的69.08%。反之,如果在引入号码携带之前市场竞争已经比较充分,那么第一类收益就超过了其他两类收益,占所有收益的大部分。典型的地区是我国香港,引入MNP时的移动电话市场竞争已经十分激烈,普及率高达64%,因此第二类收益仅占总收益的1.4%,第一类收益的比例则高达92.19%。
号码携带的收益大于成本
与测算成本类似,计算收益时也出现了很多方法,早期引入号码携带的国家大都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测算,近几年引入号码携带的国家逐渐淡化了对收益的估算,原因在于各国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号码携带的经济可行性。
OVUM公司在为各国估算号码携带收益时,都分别计算三类收益,不仅计算方法极其复杂,而且要进行大量的用户调查和预测。我国台湾采用了简单的方法,“台湾交通部”通过样本调查得出各年龄段认可的号码携带价值,再乘以相应的各年龄段电话用户数,计算出号码携带的总收益;而美国业界则认为估算号码携带的收益比较困难,而且结果不可靠,因此没有对此进行估算。
成本收益计算的结果为号码携带的经济可行性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各国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是一致的:MNP的收益大于成本。英国引入MNP后10年内,净收益将超过9800万英镑(OVUM,1997年);荷兰引入MNP后10年内,净收益将超过9.47亿荷兰盾(OVUM,1996年);瑞典引入MNP后10年内,净收益将达45.38亿瑞典克朗(OVUM,1999年);澳大利亚引入MNP后净收益为1.6亿澳大利亚元(ACA,1995年);日本预计实施MNP的净收益约为15亿美元;我国台湾MNP的净收益为617.04亿新台币(“交通部”,2002年);我国香港特区引入MNP后10年内的纯收益将超过4.61亿港元(NERA/Smith,1998年)。
绝大部分国家只计算了移动号码携带的收益,只有英国OFTEL于1993年委托NERA对固定和移动号码携带的总收益进行了估算。结果显示号码携带的总收益为18.51亿英镑,其中第一类收益为5.54亿英镑,第二类收益为12.80亿英镑,第三类收益为0.19亿英镑,扣除成本后的净收益为14.27亿英镑。
对我国的启示与建议
成本收益估算的目的在于论证引入号码携带的经济可行性,成本估算还可以为建立成本分摊机制提供决策依据。鉴于各国的成本收益估算结果的一致性,我们建议,我国不用花巨资委托第三方进行系统估算,可以参照我国台湾地区的方法,根据设备商的报价估算系统建置成本,额外传送成本和转移每个用户的成本则可根据人工成本和相应费用大致估算,收益的估算则可以省去。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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