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自主创新营造最佳环境 取得丰硕成果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336

||2009-09-30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深圳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步伐,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全市自主创新总体环境如何?有何总体设计和思路?近日,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勤围绕上述提问,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许勤表示,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方案》、《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这是深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次重要行动,对于全面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把自主创新确立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

  记者:应怎样理解深圳在新时期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许勤:为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和中央、省的指示精神,2006年,市委市政府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将自主创新确立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并与科技部、原信息产业部就自主创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设想,要求深圳创建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这是中央和有关部委对我市长期坚持推进自主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高度肯定,同时也赋予了我市在自主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这一艰巨而又光荣的历史使命,寄望深圳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贡献。

  记者: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推出了哪些举措?

  许勤:当前,深圳已进入了重要的发展时期,城市发展也步入了新的阶段,出现了新的特点,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向未来,制定新的政策和规划,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广聚创新资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是我市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城市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按照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在推进深圳经济社会和自主创新实现大发展的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自主创新大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纲领性、指导性、创新性文件。文件的起草工作前后有二十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通过调查研究、专题座谈、专家咨询、每周例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尽可能地收集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对文稿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因此,自主创新大会文件,集中了国家部委、全市上下、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现在这些文件正式发布,其数量之多、力度之大、措施之实,在深圳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自主创新,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心。

  全面构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政策体系

  记者:我市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

  许勤:这次发布的文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每个文件各有定位、各有侧重,致力于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推动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若干意见》是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纲领性文件,针对如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作出了总体部署,体现了战略性和指导性,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创新道路、具体举措等六个部分,提出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聚集创新人才为关键,以产业创新为重点,促进全面创新,并从发展理念、体制机制、科技创新路径、产业发展等方面对深圳特色的创新道路做出概括和描述,提出了广聚创新资源、破解创新瓶颈、完善创新环境、建立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等具体举措。

  《总体规划》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复函》和《若干意见》而编制,是深圳创新发展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行动指南和具体部署,也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创新型城市规划,体现了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内容涵盖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诸多方面,确定了基本战略、原则、重点和布局,明确了“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发展创新、产业发展创新和社会文化创新”等五大主要任务,以及实施提升基础能力等十项重大工程和五项保障措施。

  《政策措施》是为落实《若干意见》、保障《总体规划》的实施、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而制订的重要文件。包括创新基础能力、创新人才、企业创新、产业空间、成果产业化、创业投融资等六大部分,共33条。其中,5条是为保持与国家有关政策相衔接,需要重点落实的国家税收激励政策;5条是需加大力度执行的市里制定的原有政策;其余均为新设政策条款。

  《建设方案》是按照《若干意见》和《总体规划》的要求,针对创新发展空间缺乏这一主要矛盾而制订的关键文件。包括了总体要求、建设方式、建设计划、供应与管理、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涵盖了创新产业用房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为创新型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资源保证。

  《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的6个文件,则为解决我市突出的人才瓶颈问题,从人才认定、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研修津贴、特聘岗位管理等方面,分别制定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自主创新系列政策

  体现“高、新、实”特点

  记者:我市制定的一系列创新政策,对进一步推动深圳乃至全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有何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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