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情况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333

||2009-02-12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月11日接受媒体采访,介绍了2008年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情况以及2009年工作重点。

这位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保监会坚持将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作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008年,保监会紧紧围绕关系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影响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整合监管资源,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增强现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位负责人表示,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市场经营日趋规范。通过对突出违法违规问题的集中查处整治,保险市场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好转,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增强,经营活动日趋规范。二是摸清了底数,市场把握更加准确。更为全面地掌握了保险市场运行状况,掌握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的根源,深入了解了一些重点公司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中长期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了管理责任,法人监管得到强化。保监会抓住法人机构这个关键环节,对总公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法人机构的管理责任,促使其加大了自我完善和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四是完善了监管制度,创新了工作方法。各部门、各保监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工作方法,改革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了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锻炼了监管队伍,查处能力不断提高。监管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批新进干部通过业务学习、以查代训、以老带新、交流经验,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实战能力不断增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所提高,监管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当前保险业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和各种挑战的形势下,保监会将2009年规范保险市场的重点放在数据真实性这个关键环节上,开展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通过开展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促进保险企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增收节支,提高保险业经营效益,改善财务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部署,2009年的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紧紧围绕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采取保险公司自查和保监会、保监局抽查两种方式,通过发现和查处问题,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力争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方面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贡献。具体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部署。2009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确立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新机制。为贯彻落实监管会精神, 1月21日召开了有关部门及各保险公司参加的09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的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会后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二是开展自查。今年的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第一阶段的重点是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检查的重点,一是财务业务数据管理体制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情况,三是财务业务数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四是财务业务数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违法违规问题。自查的机构范围为各保险公司的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支机构。时间区间为各保险公司2008年全年的财务业务数据,涉及到重大问题可上溯或下延。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保险公司严格落实会议精神,抓紧建立自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制定自查方案,研究和部署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在5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自查工作。

三是搞好抽查。统筹各派出机构并结合各地实际,通过转发文件、召开会议、组织督查等方式,督导各级保险机构认真做好财务业务数据检查工作。在公司自查阶段结束后,稽查局和各保监局要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稽查局将对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保险公司展开综合性检查,各保监局也将选择1-2家分支机构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公司行为的规范。

四是完善制度。检查结束后,稽查局将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特别是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的深层次问题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之处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一些体制性问题,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引导公司自觉规范经营管理和市场行为,形成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的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有五个特点。一是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做好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专项检查的同时,坚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突出重点,搞好保险公司综合性检查,在分类监管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综合性检查引导指标,确定重点稽查对象,组织实施综合性检查;同时,对保险集团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稽查式调研,对公司经营风险及行业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判断和预警,查找影响行业发展的深层原因及监管制度缺陷,提出完善监管制度的意见建议。要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探索建立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及披露制度,提高公司处理投诉问题的有效性。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热线的受理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将举报投诉多、解决不力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二是开展检查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是保监会200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制度检查。要分清哪些问题是制度本身不完善不合理造成的,哪些问题是制度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管控不力造成的。对于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究财务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尽快完善;对于制度执行上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落实责任,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公司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保监会将对各保险公司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对内部财务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保险公司列为综合性检查对象,由保监会稽查局开展综合性检查,各保监局也将选择1-2家开展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不力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对公司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对于公司自查发现和及时处理的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原因,研究监管政策对策;对于公司自查没有发现甚至故意隐瞒的问题,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罚,并且追究有关高管人员责任,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外部监管与公司内审相结合。探索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稽查审计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集保险公司稽核审计负责人沟通稽查信息和经验做法,了解公司合规经营情况,分析稽查工作形势,促进保险市场秩序的全面改善。五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尽职情况评估。对开展保险公司会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于不称职、不尽职,甚至与被审计对象勾结的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将不再采信其出具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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