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友致远佣金门 法律专家呼吁司法介入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87

||2010-03-20

  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博导孟勤国强调:“打击犯罪是公法行为,既然网上出现回扣清单,这是商业贿赂的犯罪线索,也许并不一定正确、扎实,但司法机关应主动侦察案件,打击犯罪,呼吁当地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回扣清单的真实性。”

  日前,网络上出现匿名帖子揭发北京用友致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用友致远)使用佣金给客户一定的回扣,并出现回扣清单,而用友致远声称回扣清单系伪造,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有业内人士表示:“不仅软件行业,其他行业可能也存在这种回扣问题,这很正常,即使不是回扣也可以是其他方式。”

  虽然用友致远声称已报案,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人“落入法网”。《证券日报》记者深入调查寻找“佣金门”事件的蛛丝马迹,力图发现笼罩其中的团团的迷雾。

  公安机关是否介入调查了?

  对于传的沸沸扬扬的“佣金门”事件,一时真真假假。记者为此向用友致远求证。用友致远丁小姐向《证券日报》记者强调说:“对近日一些网络媒体有关我公司所谓‘佣金门’的报道,3月4日我们已经发表声明,以声明为准,经过公司调查事实是假的,我们公司服务器受到黑客攻击,商业数据丢失,相关资料内容被篡改、编造,在网络上散播。目前,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张屹(用友致远高管)是负责人。因用友致远是独立经营主体,我们已经报案,等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有消息后我们会联合用友软件集团公司给大家一个交代。”

  同时,丁小姐说:“该事件对公司暂时没有影响,正常业务在推进中。”

  记者拨通上市公司用友软件董秘欧阳青的手机,记者刚说明身份,电话就立即挂断了。记者再拨,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经了解,用友致远是由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发起成立的中国协同管理软件开发商和服务提供商。目前用友软件占用友致远35%的股份,是第二大股东,用友致远的创业团队目前是最大的股东。

  经核实,用友致远注册地是北京市海淀大街38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该归北京市海淀分局管理。

  记者与该分局联系采访,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公司在玩法律概念游戏?

  从法律角度来讲,用友致远应该报的是谁破坏了用友致远服务器并发布在网上这个案,而不是报的这个清单是伪造的案,这是两件事。一位法律人士分析道,如果是前者那就只是查是谁泄的密,而不管这个“回扣清单”的真实性。

  那么,如果用友致远“佣金”的传言属实,用友致远该受到什么惩罚?

  上海欣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举报人在网上匿名贴帖子,如果属实,回扣、佣金等很多均属于商业贿赂,是犯罪行为。那公安机关调查的是它有无商业贿赂行为,经调查核实,一般是罚款,看金额大小,有关责任人被起诉,即使公司发表声明也无效,以公安机关调查为主,如此这样,调查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但是,一般来说匿名举报,公安机关查到什么程度,就不太好说了。”

  “我不主张这种举报方式,就算是泄愤,这种在网上发贴子的效果有限,不利于于打击犯罪,公司不怕这种方式,反而给了公司做手脚、做准备的时间,对于公安机关取证带来不便。消费者也无法维权。我赞同四川长虹(600839.SH)当事人那种举报方式,要采取恰当的方式协助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宋一欣接着说。

  用友致远和匿名人士双方各执一词,“佣金门”事件至今仍然是一团迷雾。

  宋一欣律师说:“现在用友致远声明说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问题的性质可能已经变化,声明中说公司服务器受到黑客攻击,要求公安机关调查,那就是‘恶意诽谤’、‘造谣’,对公司的声誉有不良影响,也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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